上市公司高管頻頻出事 何時能大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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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08:47 中國經濟時報 | ||||||||
見習記者 范思立 1月27日深圳機場(資訊 行情 論壇)發表公告稱,總經理崔紹先因涉嫌個人犯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目前正在調查之中。近段時期,無論是國有上市公司還是民營上市公司,高管屢屢出事,受牽連公司無不因此蒙受巨大損失。僅2005年1月的短短一個月間,就有8家上市公司9位高管東窗事發。一連串上市公司高管的歷史或現實問題一再被揭露出來,公眾
高管出事累及公司 據悉,去年深圳機場入境人數、出入境航班均創該口岸通航12年來的歷史最高紀錄,貨運排名全球機場第46位,預計今年的排名還將繼續靠前。 當中國經濟時報就崔紹先被拘事件電話采訪深圳機場辦公室負責人時,獲得的答復是“事件的發生純屬崔紹先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工作人員也對記者稱,“此事并未產生較大震動,目前政府對此事還沒有任何公告。” 銀河證券孫勇研究員認為,“公司高管出事,企業卻不受任何影響,這讓人不足信。”二級市場上深圳機場的股價顯示,27日深圳機場股價跌幅為8.44%,市值蒸發約5.6億元。 制裁不嚴難立威 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各種非正當利益驅使下,漠視法律與良心,屢屢失信于市場,失信于投資者。面對一樁樁令人觸目驚心的違法違規事件,我們不禁要問,在這些上市公司中,董事會為何變成一言堂;獨立董事監督經理層、防止內部人控制作用何在;監事會這一本應監督和糾正董事、經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緣何成了橡皮圖章;理應審慎中立的會計事務所又如何見利忘義;對上市公司進行外部監管的機構又為何如此遲鈍與麻木? 北京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呂立新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分析,高管頻頻事發不外乎兩個原因,其一是體制原因如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其二就是公司高管個人的道德公信力問題,二者都要引起學者、公司管理人員,尤其是政府的高度警覺。 同樣是造假或挪用企業公款,都有損公益、有損投資者利益,但在國內,很多類似事件最后總是不了了之,造成其違規成本太低。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銀也表示,盡管現實中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虛假上市等現象比較普遍,但很少有董事因此而受到刑事處罰。即使有,量刑也很輕,難以對董事的違法行為形成威懾。他說:“這并非董事的刑事責任法律規定不嚴厲,而是實施不力的問題。” 從制度安排上找出路 從這些公司出事的原因來看,問題都出在公司的治理結構上——治理機制不健全、董事會虛置,在人治背景下,企業管理人過分集權、組織控制力不足等等不一而足。銀河證券孫勇研究員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眾多問題高管相繼出事,并非偶然。一方面,說明上市公司所積累的歷史風險在一定條件和時期內必然會發作;另一方面,也說明政府對上市公司的治理和監管正在逐步加強。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李兆熙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指出,應該強化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管人員的民事賠償責任,立法引入個人破產制度、證券民事賠償機制和追究最終責任人無限責任制度,加重刑事處罰力度,在制度安排上有效防止公司控股股東和管理層等內部人惡意利用公司的有限責任性質,操縱公司財務、濫用公司資金、轉移公司資產與收益、進行破產欺詐等不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