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是唐曾肉 強化三道屏障斬斷高管黑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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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7日 11:45 證券時報 | |||||||||
新年伊始,監管部門加大了對上市公司中違法違規者的懲處力度,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已經有7家上市公司的8名高管涉案。如果把上市公司比做“唐僧肉”,那眾多問題高管便是那試圖分食“唐僧肉”以謀求長生不老的眾妖魔。試想一下,去西天取經的唐僧一路如果沒有三徒弟的保駕會是什么樣的結果?而目前上市公司之所以高管頻頻涉案,最主要的原因不是“魔頭”太多,而是缺乏像孫行者這樣火眼金睛、赤膽忠心護主的手段強硬的衛士!
導致高管違法違規事件泛濫的主要原因在于內部制衡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的缺失,“內部人”一手遮天,高管的權力得不到控制,私欲不斷膨脹。因為無所忌憚,所以才會膽大妄為。眾所周知,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應該具備多重“防火墻”功能,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公司架構中,監事會及獨立董事是制衡董事會成員及高管最前沿的兩道屏障。然而,目前國內上市公司中這兩道屏障還起不到監督制衡的作用。 首先來看看監事會的主要職能。檢查公司的財務是監事會主要的監督職責,為行使職權,監事會必要時可委托律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等專業人員協助其工作,其費用可由公司全額承擔。在不需監事會成員花一分一厘自己的錢的前提下,又有誰見過上市公司的監事會聘請外部專業人員來對董事會成員或高管進行監督檢查?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成員多為職工監事,與董事或高管人員構成上下級關系,“下級”去查“上級”,不被違規者“做手腳”才怪。監事會與董事會利益的高度一致或者說監事會只是一個“花瓶”恐不為過。監事會成員完全獨立化、外部化及專業化后,可能才能真正履行起監事會的監督作用。 獨立董事具備監督上市公司各項事務的權力。但是目前由于獨立董事為控股股東提名聘任,“赤膽忠心”為流通股東謀求利益的獨董可能無緣控股股東的“青睞”。如果獨立董事的任免及提名權由各股東之間通過公平投票選舉產生,情況將比目前大為改善。同時,目前獨立董事的兼職制也嚴重阻礙或削弱了其監督作用。只在召開董事會會議時才到場(有些獨董甚至連這最起碼的職責都不能履行),平時忙于自己的工作,可能當上市公司高管攜款外逃時,獨立董事還蒙在鼓里。這樣,如何能起到監督制衡的作用?如果不對目前的獨立董事制度進行改革,不把“開會制”改為“坐班制”,不把“業余制”改為“專業制”,那么獨立董事這道“防火墻”就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再者就是地方證監局的規模過小,缺乏精兵強將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進行及時的常規巡查督導。如果地方監管機構能協同地方審計部門定期對轄區內上市公司進行不間斷督查,那么很多違法違規問題可能被消滅于萌芽狀態之中了。 監事會、獨立董事及一線監管機構是上市公司內部與外部的三道最有力屏障。這三道屏障完善了、堅實了,高管涉案的概率就會大為降低;反之,內部與外部的各個監督體系疏漏了、軟弱了,高管涉案的概率就會提高。所以說,日常監督制衡機制的完善,才是公司治理環節中最為關鍵的一環。目前最為緊迫的任務就是加固強化這一薄弱環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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