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鐘祥:全流通中短期沒必要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3日 12:00 證券時報 | ||||||||
鄧鐘祥 近日,關于非流通股轉讓的討論明顯多了起來,不少市場人士由非流通股轉讓聯想到全流通,并把大盤下跌的原因歸咎于全流通,認為股市要想走好,必須先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筆者并不贊同這種觀點。在筆者看來,中短期內實現全流通既沒有必要也不可能,股權分置符合目前中國國情。
幾乎世界上所有的成熟市場都存在對特定股份的流通限制。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發起人股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轉讓,這并不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轉。H股是典型的股權分置例子,但是香港的投資者并沒有追究什么股權分置問題,可見,全流通并不是必須的和緊迫的。 二級市場股價高與股權分置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過去股價普遍偏高是因為股票供給不足;莊股價高是因為監管不力;新股發行價格過高說明發行定價機制存在問題,發行定價方式需要改進。如果將最近公布的詢價制度做一些改進,將股票鎖定期延長至五年以上,并擴大參與詢價機構的范圍,就能在不實行全流通的情況下解決新股定價過高和上市公司亂圈錢的問題。 非流通股不通過A股市場也可以實現正常轉讓,協議轉讓和產權市場拍賣都是非流通股正常流動的方式。如果擔心在轉讓中國有資產流失,可以出臺相關措施進行規范,或者干脆禁止私下轉讓,通過競標方式出售,不一定非得拿到A股市場上來流通。 全流通并不能解決證券市場深層次的問題。股權分置不是導致我國證券市場萎靡不振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中介機構信用缺失,監管乏力都是造成股市失去吸引力的重要原因,這些問題不會隨著全流通而自動消失。香港股市是全流通的股市,中小散戶同樣會受到一些不良大股東的欺騙和壓榨,全流通不能包治百病。 目前,很難找到解決股權分置的完美方案。采取補償方式實現全流通只是美好的愿望,在補償給誰和如何補償的問題上市場各方很難達成一致意見;縮股全流通因違背法理而不具可行性;用權證方式解決全流通更是空談,因為權證的價值取決于基礎資產,基礎資產尚未界定,權證有何意義;若新股采用全流通方式發行將導致股市重心大幅下移,沖擊現有股市,也不是穩妥的解決方案。 當初證券市場的設計者不讓國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就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在當時屬于創新之舉,由于當時的股市規模小,波幅大,為了防止發起人高價套現,所以才不允許他們持有的股票上市交易。國有股和法人股通過協議轉讓或拍賣轉讓實現股權轉移,并沒有什么不妥。相反,如果讓非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僅使原持有人高價套現,還對二級市場股價形成劇烈沖擊,這才是對廣大公眾投資者真正的不公平。 筆者認為,在目前中介機構誠信不足、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司法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在中短期內實現全流通是對公眾投資者不負責的行為。要走出當前股市困境,并非只有全流通一條路。提高投資信心振興股市的方法有很多,例如立即停止增發和發行可轉債,根據市場承受能力制訂年度融資總額計劃并予以公布,消除投資者的恐懼心理,并且延長新股鎖定期,例如至少鎖定五年以上,或者為上市公司引進真正的戰略投資者,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監管從嚴執法等等。只要能規范上市公司行為,恢復投資者信心,讓股市漲起來,股票分置問題推后一下又有何妨。 (作者供職于國海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