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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股票轉讓所得個稅征收無改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13:46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今日中國政府網上公布了“國務院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其中炒股所得是否要征稅的說法成為今日股市關注的焦點。 新浪財經就此問題致電國稅總局個稅處,負責人員非常明確地表示,新所得稅修改條例規定對股票轉讓收入的個稅這部分內容并沒有任何改動。 3月1日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第十條修改為:“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新浪財經查找了修改前的第十條規定(2005年12月19日):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據接近財政部的人士透露,監管部門近期并未研究向炒股所得征稅。 新條例的頒布與舊條例在字面上關于“有價證券”的規定并未有實質性區別。新浪財經致電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炒股所得暫不征收所得稅的規定,目前沒有收到通知要改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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