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置試點答疑:對價與分紅送股區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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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3日 05:5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股民陳先生:有關試點公司推出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都采用了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方式,流通股股東實際上獲得了數量不等的股票,有的還獲得了一定金額的現金。請問這與分紅送股有什么區別? 主持人:現在有一部分中小投資者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理解存在偏差,將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與公司分紅送股混淆起來。其實,兩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存在本質上
首先,兩者支付的股票和現金來源不同。公司動用稅后利潤分紅送股,使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在有關試點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流通股股東享有的對價(股票、現金),由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并不是直接來自公司的稅后利潤或資本公積金。如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的3股股票和8元現金,由該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共同支付;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的3股股票,同樣由該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共同支付。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推出的方案包括兩個程序:一是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二是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該公司向全體股東轉增股本并不具有支付對價的性質,流通股股東享有的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獲得的轉增股份。 其次,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東權益、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等指標,在分紅送股和轉增股本后將部分或全部發生變化,但不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任何變化。需要說明的是,清華同方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的股本總額、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等指標將發生變化,但這一變化是由轉增股本引起的,并非由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所獲轉增股份而起。該公司在轉增股本后,股本總額由5.75億股擴大至8.48億股,但在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后,其股本總額仍為8.48億股。 第三,公司實施分紅送股以及轉增股本,其股價將做除息除權處理。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不計除權參考價,也不設漲跌幅限制。(來源: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