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投資者權益除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打擊侵害投資者權益的行為之外,中小投資者增強自己的維權意識和行權意識也很重要,中小投資者如果維權意識和行權意識強,就可以減少甚至制止某些市場主體對自己的傷害。
從維權來說,中小投資者看到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損害,就應拿起法律的武器。從2002年1月高院下發(fā)《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fā)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
知》以來,我國已正式啟動了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許多投資者把違規(guī)違法的上市公司告上了法庭。如大慶聯(lián)誼虛假陳述案,法院已判定賠償投資者損失870.55萬元。但是現(xiàn)在還有相當多的投資者維權意識不強,他們覺得自己是一個小股民,只拿著幾百股的股票,官司能打得贏嗎?贏了又能索回多少?如果打不贏或者索回一點點,還不夠費時費力的辛苦錢。他們往往采取忍耐的態(tài)度,這實際上是對違規(guī)上市公司的縱容。紅光股份是較早暴露出來的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第一個將紅光告上法庭的竟是上海的小股民姜順珍。1998年12月4日,她將紅光股份及其相關單位告上了上海浦東新區(qū)法院的法庭。當時我國證券市場還沒有民事賠償一說,她的訴狀一次次被法院駁回。但姜順珍等人不屈不撓,經(jīng)過幾年的努力,最后終于把紅光股份告倒,得到了賠償。
說到行權,2004年證監(jiān)會啟動了類別股東表決機制,上市公司實施再融資、重大重組、子公司海外上市、以股抵債等必須得到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股東50%以上的贊成票。這對飽受大股東欺凌的中小股東是一個很好的保護措施。但從首旅股份實施首例類別股東表決制以來,已有數(shù)十家上市公司實施了類別股東表決,表現(xiàn)出的問題是中小股東參與率低,行權意識差。首旅股份參加網(wǎng)絡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只占流通股股份的1.35%,第二例華北制藥只占1.13%,還不如第一例多,到目前為止比率最高的是健特生物,占19.43%。造成流通股股東參與率低當然有一些技術性的原因,但行權意識差也是一方面。同維權一樣,有些中小投資者認為自己只有幾百股股票,參與投票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對上市公司做出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來又非常惱怒。其實我們只要是一個上市公司的股東,哪怕只拿著幾百股,對這個公司就擁有監(jiān)督權、建議權、表決權,如果中小股東都有較強的行權意識,那被大家不歡迎的惡意圈錢、以及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行為就有可能被否決,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護。上海證券報張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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