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證券高級副總裁談影響權證價格的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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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2日 09:33 證券時報 | |||||||||
投資者:資產價格波動大,對窩輪價值有什么影響? 李錦:我們以前講述的第二個權利比第一個權利價格為高,原因在于它有更多的“時間價值”。投資者希望在1年后行使,甚至在1至2個月后,當物業市價大幅上升,將這個權利以更高價售予看好物業價格的人士。因此,期限愈長,權利的價值也就愈高。
最后一個關于窩輪的基本概念是,資產價格波動愈大、權利價值愈高。假設有兩座物業,價格同為500萬港元。其中一座物業處于中心地帶,價格一直有升有跌;另外一座處于遙遠的鄉郊,過去10年的價格從來沒有起跌。假設投資者手上又有兩個權利,可分別于1年后以600萬港元購入中心地帶物業或遙遠鄉郊物業。那么,將這兩個權利于市場出售,哪個會較值錢呢? 很明顯,當然是與中心地帶物業相連的那個權利較值錢。因為遙遠鄉郊物業的價格在過去10年也沒有起跌,即使再等1年,預期物業價格也不會偏離現貨價500萬港元。即使有人買入這個權利,也不會愿意付出太多代價,因此該權利的行使機會較小;相反,由于中心地帶物業的價格有升有跌,行使權利的機會更大,這個權利會更值錢。 把上述例子套回窩輪上,我們可知,窩輪投資者擁有權利而沒有責任,窩輪價格的最基本影響因素是相關資產價格,其次是距離到期時間及相關資產的價格波幅。(本文由法國興業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李錦提供)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