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華
隨著深市三只權證的上市,權證品種進入了一個擴容時代。在權證上市首日,投資者為搶占先機,紛紛按照權證交易規則,進行買賣委托。但通過證券營業部的委托交易系統進行權證開盤前的集合競價時,卻出現了一個怪現象,即按事先計算的漲停價進行委托,交易系統連續出現廢單。投資者感到異常納悶。
后經計算,才知滬深交易所在權證漲跌停交易規則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滬市對“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中“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的計算采用的是四舍五入的辦法,而深市則不采取四舍五入而采用精確計算的方法。拿鋼釩PGP1來說,采用滬市四舍五入方法所計算的權證漲停價為:1.526+(3.71-3.37)×1.25=1.951(元),而采用深市精確方法計算的權證漲停價為:1.526+(3.707-3.37)×1.25=1.947(元),在漲停價的計算上相差0.004元,從而造成委托失敗。又如武鋼GTB1開盤首日按照四舍五入方法所計算的權證漲停價為:0.484+(2.92-2.65)×1.25=0.822(元),而按精確方法計算的權證漲停價為:0.484+(2.915-2.65)×1.25=0.815(元)。
筆者認為,為防止誤導投資者,滬深交易所有必要進行權證交易規則的統一,特別是涉及權證漲跌計算方式的統一。同時,在新的交易規則出臺前,應提前進行公告,以便投資者正確分析和理解權證交易規則,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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