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股民王某代理律師張遠忠稱,股民王某對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賠償糾紛案22日正式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仍在羈押狀態、被處罰沒收入2.5億元的汪建中成為首例因市場操縱被提起民事賠償案的第一個被告人。
汪建中是中國證監會首例用“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這種兜底條款作出行政處罰的第一人,也是至今被罰沒收入金額最高的自然人。同時成為因發布咨詢報告操縱市場的第一人。
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被追究民事賠償一案因其具有非同一般證券民事賠償案的特殊意義受到業內外人士的極大關注。
汪建中曾為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執行董事、經理。中國證監會查明:汪建中利用本人及汪公燦、汪小麗等9人身份證開立資金賬戶17個、銀行賬戶10個。這些賬戶由汪建中管理、使用和處置,汪建中為這些賬戶的實際控制人。
◎要讓市場操縱者收手,不僅要對違法者追究刑事責任,處以重罰,還要祭起民事訴訟的大旗,通過投資者的積極維權,向其追究民事責任,讓其再受賠償之痛,才能有效遏制市場操縱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