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眸
昨日,汪建中親屬涉嫌洗錢案在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合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稱,2008年5月27日證監會對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汪建中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立案調查。同年6月~9月,因汪建中擔心證監會凍結其更多資金,遂指使本案被告——其二哥汪建華、三哥汪謙益和其前妻弟弟趙志宏分別幫助其轉移資金1.08億余元、1.05億余元和1.72億余元。
該案公訴人認為,被告在明知資金系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犯罪所得的情況下,為掩蓋、隱瞞資金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戶、協助資金轉移,應以洗錢罪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責任。
汪建中其人其事
一切起因還要從著名股評“黑嘴”汪建中說起。
在A股市場“叱咤風云”的汪建中有著一個極為普通的事業開局。據其前妻回憶說,汪建中如今的基業北京首放,早年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資成立,當時出資額僅為100萬元,汪建中約占其中的80%。經過在證券市場多年的經營,首放也在業界做出了名氣,而汪建中的投資也越做越大。
其前妻回顧,在深陷“薦股門”之前,汪建中的資金大部分是“干凈的投資收益”,但隨著投資的擴大,汪建中的一部分投資開始由“白”轉“黑”。
具體操作是,先行買入自己看好的股票,爾后在公開媒體、網站等平臺向公眾推薦該股票,在股價短期上漲后又搶先賣出該股。
一位知情人就透露,證券投顧業內利用薦股方式“自買而自吹再自賣”的情況其實一直存在。“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汪建中深知此中奧妙。
某法律界人士提供的證監會函件顯示,從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間,汪建中利用其控制的賬戶交易約110只股票,累計買入金額84.19億元,累計賣出86.39億元。其中涉嫌違規55次,涉及股票約38只,累計買入52.6億元,賣出53.86億元,有44次交易盈利,獲利1.5億,其他交易虧損2502.83萬元,累計獲利1.25億元,占到其全部股票交易盈利的一半以上。
東窗事發 親友倉促幫轉錢
紙包不住火。
頻繁的薦股和灰色交易終于給汪建中帶來麻煩。2008年5月末,證監會對汪建中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立案調查,并凍結其涉嫌違規操作的賬戶上資金1.67億元。
同年10月23日,證監會向汪建中開出證券史上最大罰單,沒收其非法所得1.25億元,并罰款1.25億元。11月21日,證監會通報了汪建中涉嫌操縱股市一案,稱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際,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并非法獲利。
汪建中終于意識到大事不妙,一場由其指揮的“轉錢戰役”正式開始。
據公訴人提供的資料,2008年6月1日,被告人汪謙益從其尾數為5200的工商銀行卡中取現6600萬元存入汪謙益的另一個卡號尾數為3719的工行卡中。6月3日,他又以同樣方式轉存1860萬元去同一賬戶。
2008年6月2日至4日,被告人汪建華、汪謙益又從尾數為3719的工行卡中取現2210萬元,并將其中的1510萬元存入戶名為劉愛蓮的尾數為3512的光大銀行卡,余下的700萬元則存入劉愛蓮尾數為8969的招商銀行卡中。
這樣的巨額資金轉存、分流、化小的操作一直從2008年6月持續到9月,而幫助汪建中轉款的親友也引火燒身。
“洗黑錢”還是“倒白錢”?
三個被告對轉款事實供認不諱,庭上焦點在于,在證監會凍結汪建中1.67億元后,其余未被定性的資金是否被列為“灰色收入”、能否頻繁轉移。
一位辯方律師指出,從證監會僅凍結汪建中1.67億資金的情況看,實際非法所得已被扣除,其余未被凍結的資金應屬于“汪建中的合法收入”。
這位律師稱,汪建中被凍結1.67億資金所在賬戶尚余約2000萬元存款,汪建中后取出該筆余額。汪建中后被詢問該筆余額去向,但未上交該部分存款,只與證監會約定,若被要求上交,將立即交回。
該律師推斷,證監會對汪建中涉案金額的界定僅在1.67億元之內,其余資金屬其合法所得,如有必要,可以劃轉去其他賬戶。
但公訴人針鋒相對地表示,因為證監會已對汪建中涉案賬戶進行查處,再從涉案賬戶大額轉款顯然有違規嫌疑。即便涉案巨額轉款確為合法收入,短期內頻繁地將巨額資金在多個賬戶間分流、劃轉的操作也不適當。
昨日當庭未作出判決。一位知情者透露:“源頭還在汪建中的案子,目前汪建中還羈押在北京,若他的操控市場的行為沒有定論,其親友涉嫌協助洗錢的案子也很難有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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