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長達18個月的“黃光裕案”終于一審判決。黃光裕的崛起與衰落,折射出風云變幻的中國經濟中企業家狀況的無常。數字顯示,30年來,前后將近 200多個企業家身陷囹圄,而僅股市“中箭落馬”一項,就有幾十名富豪。
作為風云激蕩時代無法抹去的組成部分,這些身陷囹圄的企業家們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轍的前車之鑒,更是暴露了經濟政治形態以及國內法律制度背景方面的缺陷和不足。這一現象以及其背后的故事,值得關注。
落馬富豪
事實上,黃光裕并非個例。數據顯示,30年來,前后將近200多個企業家身陷囹圄,而僅股市“中箭落馬”一項,就有幾十名富豪被寫入犯罪卷宗。
這群特殊人群中,最為矚目的不下10名。肩負中國“首富”和中國“首騙”兩個大名號的南德集團董事長牟其中就是最早的一個。從 300元錢起家,到飛機易貨、衛星發射、開發滿洲里的傳奇也讓他在1999年胡潤發布中國富豪榜第一期,排名第16。然而,最擅長買空賣空的牟,最終因南德集團信用詐騙鋃鐺入獄18年。
短短兩年后,擅長玩空手道從股市圈錢的華晨集團董事局前主席——仰融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遼寧省檢察院批準逮捕;而之前,憑借著身后含有國內外6家上市公司、被媒體稱為“華晨迷宮”的龐大華晨系,2001年仰本人曾位列中國富豪榜第3名。至今,仰仍避于美國而不敢回國。
與此同時,與土地興旺有關的——沈陽歐亞實業公司法人代表、2001年位于中國富豪榜第2位的楊斌也在2002年因設置空殼騙局而被判刑18年。
2003年,農凱集團周正毅又因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被捕。
實際上,故事遠遠沒有結束。從資本市場最亮“流星”的“德隆總舵主”唐萬新、唐萬里兄弟到資本運作魔方瞬間坍塌的顧雛軍;從福禧投資總裁張榮坤到斯威特系創始人嚴曉群,再到金冠涂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股市黑嘴汪建中,最后直至黃光裕。
貴為中國內地“首富”,卻因公司重組、資產置換、操作股市內幕等眾多貓膩而紛紛落馬,本報梳理發現,這些所謂落馬富豪,雖然都出于一個個偶然事件,但其中又有其必然——“問題富豪”們的聚財基因竟如此的相似,而這足以讓人為之警醒。
制度之弊
事實上,自上世紀90年代我國開設股票市場以來,就伴隨著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活動——并購重組本身是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但是由于國內資本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備,隨著內地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活動的日趨活躍,并購重組所伴生的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也屢見不鮮。
細細梳理上述富豪落馬事件,我們可以清晰地描繪出一條富豪浮沉軌跡:銀行巨額貸款——股市炒作——暴富——迅速擴張——資金鏈條斷裂——瞬間倒塌。
我們也知道,落馬富豪們喜歡并善于玩耍熟稔無比的資本或稱金錢游戲,其最大依靠是:當自己的財富名氣大增時,缺乏以法律程序進行資信評估的有關企業和金融部門就對其大開方便之門,或玩股市、或高額貸款。
而一旦上了“賊船”的合作單位即使醒來,也只好再次合作,以期早日止血,收回本金——如此惡性循環,一個紙糊的富豪一天天長大,再長大……而這樣的制度之弊顯然不是一個證監會所能控制的。
下一個是誰?
分析前述“落馬富豪”們的牢獄之變,我們會發現,幾乎所有的“落馬富豪”的背后都相伴著“問題官員”。
資料顯示,30年來,前后將近200多個企業家身陷囹圄。這些身陷囹圄的失敗的企業家們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轍的前車之鑒,更是這個風云激蕩的時代無法抹去的組成部分。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這30多年也是中國經濟轉型期。類似于張榮坤等富豪們抓住了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在與政策法規博弈的同時,隨著財富的迅速增加,更大的“賭注”出現,進而押寶式地拿下一個個官員。比如王寶森、胡長清、成克杰、李嘉廷、陳良宇等一個個貪官也構成了串串利益鏈。
黃光裕案件中,鄭少東、相懷珠等問題官員的身影也頻頻出現。
對此,華東理工大學社會學教授曹錦清援引一份統計資料說,問題官員權力尋租,“落馬富豪”租賃權力,買賣雙方吃掉了本該屬于公眾的利益。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員趙曉主張,減少“落馬富豪”產生的可能就至少應當對一些主要環節進行制度改革,比如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健全稅收機制與公共服務體系等。
公共權力缺乏約束,一定會造成腐敗,這是反復證明的事實。然而,誰來約束?如何約束?30年來,我們一直在求解這個課題,而隨后的30年,這個課題能否解決,我們還在期待。
如果上述課題未被解決,繼汪建中、黃光裕之后,下一個會是誰?
據魯中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