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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珥
1883年,大清國爆發經濟危機,不少巨商大賈,尤其那些之前擅長資本運營的大佬們,如著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等紛紛落馬。危機從金融界迅速蔓延到實業界,大量公司紛紛倒閉。當年,《字林滬報》上的一篇評論認為,造成危機蔓延的原因,除了大環境之外,“炒股炒成股東”也是問題之一:此前幾年改革開放,大清涌現出來的大量的公司,令新生的證券市場風生水起,異常活躍,吸納了數百萬兩白銀;而雨后春筍般冒出來的股東們,卻只想做個“股民”,股票“投資”市場成為股票“投機”市場。大量的借貸資金,甚至國有資金,變著法地涌入股市,爭相攫取暴利,而一旦熊市登場,手中股票便成為一張廢紙,債主登門逼債,“股東們”(“股民們”)遂無地容身,“為伙者虧空店本,為東(東家)者累及他人”,因此加劇了市面的震動。
證交所成為投機者們的博彩舞臺、各種政經資源的角斗戰場,而公司制則被異化成了賭具和籌碼。這樣的異化,與公司制剛被引進大清國時所受到的廣泛質疑,在本質上并無差別。
1872年12月26日,在濃烈的圣誕節氛圍中,輪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在它所發行的股票上明確刊載:每股1000兩,先收銀500兩,每年1分生息。不管公司業績如何,股東都可以旱澇保收地獲得股息,這一極富中國特色的“官利”制度,從此一直貫穿在晚清和民國的公司史中,甚至堂而皇之地寫入了民國的《公司法》。在“官利”制度之下,投資行為被借貸行為所取代,投資者成為債主而非股東。
這背后,固然有民間資本缺乏的原因,但更在于社會整體信用的嚴重缺失,“寧可一人養一雞,不可數人牽一!,西方式的依靠契約精神與法律體制維持的公司制,仿佛一條領帶被系在了長袍馬褂之外,不僅不中看,還時時有勒頸的危險。時人給我們描繪了公司帶來的可怕后果:“奸狡之徒,倚官仗勢,招股既成,視如己物,大權獨攬,恣意侵吞,酒地花天,揮霍如糞土。馴至大局破壞,不可收拾,巨萬資金,化為烏有,甘受眾人唾罵。公司招股之流弊一至于此,于是人人視為畏途!(《論公司之益》)究其原因,該文作者乃至今日不少經濟史學者,多歸咎于公司中的“官辦”成分,給了“奸狡之徒”以“倚官仗勢”的機會,令小股東的利益沒有保障。
其實,公權力在商業領域的不當介入,固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小股東退縮,但即使在沒有“官股”成分在內的純民營企業,不僅“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現象普遍存在,即使好不容易籌集了股份,也想方設法要拉點官股進來,給自己帶個“紅帽子”,這其中,固然有無奈或投機的成分,但也因為股東相互之間缺乏信任與監督,希望有個“領導”能在股東會或董事會內起到“老娘舅”的作用。
在誠信缺位的情況下,公司招股不得不依賴更為可靠的血緣或友情等,很難社會化募集。而沒有“官利”的驅動,幾乎難以完成任何公司的募股。當年著名的實業家張謇就感慨說,如果沒有官利制度的吸引,“資本家一齊猬縮矣,中國寧有實業可言?”真是一語道破中國特色背后的實際無奈。
在“官利”制度下,“不幸”成為股東的投資者,當然會竭澤而漁、殺雞取卵以圖短期套利。而當大清國終于有了自己的證券交易場所后,公司招股難的問題在表面上被“資本市場”大躍進所取代,但在人們踴躍,乃至瘋狂搶購股票的背后,依然是視“股東”為畏途的投機心態。
(雪珥 澳大利亞華裔女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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