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土地款全額返還受害者本金 公司負責人獲從輕處理
自今年11月以來,我市警方掀起了預防和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專項行動。高新警方聯合相關部門實現了轄區涉眾型經濟犯罪"零發案"。昨日上午,高新區某企業會議室座無虛席。李強等數名非法集資案受害者,向在場的企業白領講述了他們在E公司投資后被"套牢"的慘痛經歷。
公司人去樓空
資深股民遭“套牢”
現年45歲的李強是資深股民,2000年,E公司轉讓股權的方案進入他的視野。該公司自1998年開始,以每股2.3元至2.5元的價格向社會不特定對象轉讓股權。李強前往咨詢時,公司方向他展示了上千名集資者的單據,并對李強作出書面承諾:每股每年現金紅利不低于0.2元,公司力爭3年內上市。若不能上市,將在持股者自愿前提下,由公司最大股東以不低于每股3.45元的價格進行回購……李強欣然簽字。
然而從2001年開始,E公司經營出現虧損,不得不大舉借債,并因此陷入惡性循環。2003年,該公司難以為繼,根本無力兌現對股民的書面承諾。當投資者得知情況奔走相告并涌入E公司總部時,發現這里已人去樓空。
警方查明:E公司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從1998年至2000年共溢價發行、非法轉讓公司股權959.3萬股,集資1492萬余元。集資款全部耗用,公司負債2700余萬元。公司資料缺失,老板張大明不知去向。
100%償還受害者
千人陸續領回本金
2005年8月,頂不住壓力的張大明終于主動投案。他告訴工作組,公司在溫江購有一處土地。
2006年,工作組在進行大量準備工作后,相關部門將張大明在溫江的一處土地收歸國有,退返的錢款則劃入專用賬戶。2007年4月20日至30日,李強等上千名受害者陸續領回全部本金,而張大明也因此被從輕處理。
李強等受害者的經歷令聽講白領很受觸動。警方則借此提醒投資者與企業:投資有風險,企業需守法。(涉案人員為化名)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