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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資金為何要繳20%利息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9:46 現代快報
炒股的錢放在證券公司也有利息?這出乎很多股民的意料。但股民譚先生發現,券商給他的利息中,是按照20%收取利息稅,而國家規定從去年8月15日起,利息稅下調至5%。對此,相關券商解釋說,利息稅下調至5%是針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不在其列。 券商代扣利息稅繳國家 譚先生介紹說,其去年7月下旬在深圳中山證券公司開戶,存入大約100萬左右資金炒股。今年1月11日,證券公司給他打印出來了一份利息清單,上面注明他在炒股期間,未進入股市的資金共產生稅前利息是642.45元,稅后利息是513.96元,其中利息稅,是128.49元。工作人員告訴他,利息稅是按照20%征收。 “國家不是在去年8月15日已經將利息稅下調到5%了嗎?”對此他很是不解,認為證券公司侵占了股民的利益。“我一個股民沒有多少錢,可是20%的利息稅是系統生成的,針對所有股民,累計起來也是很大一筆費用。”他為此決定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這個問題。 據記者了解,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去年8月15日起,將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由現行的20%調減為5%。 記者就譚先生的疑問,近日與深圳中山證券公司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說,股民賬戶中未買股票的資金,一般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目前,由證券公司代扣的20%利息稅將全部上交國家,并非由證券公司占有。 股票保證金屬于儲蓄嗎 但是,有網民對證券公司收取證券利息稅也表示了反對意見,認為證券公司沒有納入“利息稅”所指明的法律關系范圍。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中明確表明,利息稅的納稅范圍是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其中并沒有證券公司。而交納利息稅的前提是從“儲蓄機構”取得利息收入,“第二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儲蓄機構取得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股市中的股票保證金應屬于“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因為大家把錢存入證券公司的目的只有一個“購買股票”,不是為了“利息”,因而應享受《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中第五條的免稅條款:“第五條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股息、紅利所得稅率20% 而據記者了解,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了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1999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72號發布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規定,從1999年11月1日起,起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另外,國家稅務總局曾于1999年10月25日下發《關于加強個人股東賬戶資金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1999]第697號),該《通知》要求,“個人從證券公司股東賬戶取得的利息所得,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其開立股東賬戶的證券公司代扣代繳,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稅務局負責”。 有關人士指出:股民在證券公司開立的保證金賬戶,起到股民將資金存入銀行后在證券公司買賣股票的一種橋梁作用,實質是銀行存款的另一種形式。普通居民在銀行存款,要繳利息稅,同樣,股民在證券公司為買賣股票存入的資金也應交納利息稅。如果在券商處的存款不收利息稅,那么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將會取代銀行的活期存折,資金柜臺將會成為銀行的儲蓄所,最終將會擾亂金融秩序。 昨日,深圳市地稅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股民投入股市的資金的確不同于存入銀行,不是按照銀行存款利息征收5%的利息稅,而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稅率依照20%征收。 梁永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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