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問題是態度問題 應當在對立中統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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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8日 07:51 證券日報 | |||||||||
錢鳳元 入伏天更熱,而眼下股市的“中報行情”與“試點股對價”進程交織,更讓投資人焦灼不安。應該承認,經營業績的改善對于不少上市公司來說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在解決股權分置的對價上一些上市公司則是力有余而心不足!
說對價先說“對”。繁體“又”偏旁是古代的“叢”字,意為草木叢生。近代西方經濟學家說經濟社會就像“黑森林”,而中國古人數千年前就意會到這一點;“對”字右邊是“寸”,有尺度、法度之意。我國有家著名老字號叫“造寸”,是由上海起家的服裝公司,該商號微言大意:不止是成衣,還制造規范。由此,“對”似乎可以理解為“在草木叢生處找出尺度與規范”、“在紛亂中找出依據”、“在模糊中找出確定”……在對立中找出統一。 “對”字意象很多,筆者以為,股東之間對價的“對”,應該是對歌、對聯、對口相聲的“對”;而不是對抗、對攻、對罵、對立的“對”。為什么呢?對價本來就是謀求合作或可持續發展,才有了商量的需求,至于討價還價中有分歧并不表明要“掰”,俗語說“嫌貨的是買貨的”,表達的也是這種對立統一的心理。 我們不難理解:對價就是議價;就是達成協議之價;就是雙方承諾踐諾的成交價。 對價的本質及目標都該是合作。事實也證明,對價中合則雙贏,分則兩損。因此,對價中既不要談松了,更不要談崩了。這才是經濟學 “既競爭又合作”的基本精神,也才符合對立統一的自然辯證法。 寶鋼對價曾在6月21日推出10送1股加2份認股權證5份認沽權證的預案(大致相當于10送1.68),當時給人的感覺像是讓流通股東在黑森林里尋找零碎的鐵礦石。 也許多年來資本市場上“對沖”、“對倒”司空見慣了,而今的“對價”往往變成對抗性博弈。這是個根本的誤區。 有些人引經據典地認為:納什均衡證明不合作更能利己。 其實,納什均衡是個非合作博弈的范疇,那里的“囚徒困境” 是“敵我矛盾”,是個不能溝通、不允許合作的范疇,這正是管理者或規則所設定的。而我們今天股改對價的背景是公司治理結構上的問題;是如何同股同權同利的問題;是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問題;是解決實體經濟中顯失公平以促進投融資、提高市場效率的問題。這些都是“人民內部矛盾”,解決的基調無疑是合作。這種問題也是改好了雙贏,不改、改不好雙輸的問題。 與此不同的是,二級市場上交投各方之間的關系,才是對抗性博弈,是此消彼長的零和游戲。可見,從實體經濟到虛擬市場之間有著種種不同的合作與對抗的平衡,呈現微妙的對立統一。 因此,對價本身涉及的上市公司和投資人、市場中介和監管者之間需要的是積極配合,是按照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來參與和監督合作。 令人欣慰的是,7月11日管理層公布的11條利好組合拳中就包括: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暫停再融資。這就給不合作者敲響了警鐘,為防止渾水摸魚、蒙混過關,促進對價合作奠定了基礎。 當前,試點工作在不斷推進,亨通光電等一批公司吸納了中小投資人的意見,提高了對價。農產品等公司方案新穎、預期明確。應當看到,對價在有不少亮點的同時,也有一些值得警惕的苗頭:如有些對價方案有復雜化之弊;有些對價過程有不適當增加交易成本之嫌;有些對價理念有背離經濟規律之虞。解決這些問題仍離不開“有形的手”來協調、干預。 對價問題是個態度問題,而非技術問題——送股、縮股、權證、回購等本身就夠復雜,不宜在這里組合運用;另外,對價遭遇頑固的不合作,危及股改進程時,也可以考慮按照客觀數據運作。股市是個發現價格之所,對價的所有參數都囊括其中。比如,流通股東當年為鎖定非流通股流通權支付了代價(流通溢價),現在非流通股要流通,就該比著葫蘆畫瓢……這些年非流通股的經營溢價和流通溢價是多少,以及非流通股的相關年回報率比流通股高出多少……這些都有案可查。 說到底,對價不可能整齊劃一,但應當對立統一;對價的目的就是那么點兒意思,不要弄得不夠意思;對價的代價是“肉爛在鍋里”,不能為存量而影響增量;還有,對價本來是玄妙的,絕不能讓它變得懸而不妙——從國際戰略機遇期看,資本市場對于國計民生意義重大。這方面,巴西、印度等國家股市的教訓值得我們深長思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