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志的《基金黑幕》一經刊出,10家基金公司就發出《嚴正申明》稱對方在惡意炒作。難道《基金黑幕》這篇報道的背后另有“黑幕”嗎?
《財經》與十大基金的“對臺戲”,在整個中國股市里唱得沸沸揚揚。無數的股民關注著這場是非爭辯,眾多經濟類的報紙熱衷于背景跟進。官方一直無人干預,也無人勸阻,即使負責治理違規的中國證監會和負責治理違法的司法部門也罕見地保持著沉默。
這個時候,“良心經濟學家”吳敬璉站了出來,對基金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在接受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記者獨家專訪時,他明確表示,《財經》雜志文章涉及到中國證券市場長期存在的一個公開秘密,即違法違規的內幕交易,“莊家”操控市場,“對敲拉升”、“造勢做局”等活動盛行。對此,可以說從平民百姓到政府高官都是早就心知肚明的。為此,他建議,政府的監管必須建立嚴明的規則和秩序,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傳媒應當為廣大中小投資者鼓與呼,發揮社會輿論的批評作用;經濟學家應當本著責任和良知,傳播正確的經濟學知識,抵制各種錯謬誤導投資者的言論。
以下是吳敬璉接受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記者獨家專訪的部分內容:
記者:您為什么覺得這個事件重大?
吳敬璉:《基金黑幕》這篇文章發表以后,我們看到網上的討論和中小投資者發表了很多意見,他們不光是針對了這篇文章。而且對于我們整個證券市場的現狀也很不滿。
……
記者:我沒想到象您這樣的專家也會動搖。
吳敬璉:這不是動搖,我并沒有完全動搖。因為十大基金這個聲明本身也有破綻。 第一,它說是多處不實,但它沒有舉出來最基本的核心的事實是不實。對倒、倒倉這些活動,我想是《財經》這篇文章最主要的指責、指控。因為這是一個觸及《刑法》的問題。
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吳敬璉:對。操縱市場是刑事犯罪。第二,怎么可能十大基金公司共同互保?難道他們之間互相的帳在他們內部都是公開的嗎?他們的操縱行為都是互相知道得一清二楚的嗎?他們在交易活動中完全是共同商量的結果。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不就是違法行為了嗎?
……
記者:基金在上市的時候,大家對它的期望值無論從上到下都是非常大的,而且一直是在褒獎。《財經》雜志說基金未必能夠穩定市場,但十大基金公司說這絕對是公理。您的判斷是什么?
吳敬璉:這跟市場的透明度、合規度和監管是否有力有關,它會影響到市場穩定。在一個不正常的市場下,也許做一些違規、違法操作的人賺的錢比很規矩的人賺的錢多。于是他(很規矩的人)會受到投資者的壓力。那么這個責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這個監管機構和司法機構要保證這個市場健全性,使得那些違規、違法的人違規違法的成本非常地高。
記者:就算是基金管理公司出了一些問題的話,按照您的說法這筆賬應該記到誰的頭上?
吳敬璉:這有各種各樣的賬。如果違規違法受到了懲處,那它當然應該是由當事人自己負責。但是一個市場,如果普遍地違規違法,那就要考慮了,這個環境引誘人們走向違規違法,那么就是有關當局都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
記者:您說的有關當局,比如?
吳敬璉:比如說首先是監管機構,然后是司法機構,那都是負有責任的。當然比如說行業的自律,還有我們的傳媒,我們都是有責任的。有的是有行政責任,有的是法律責任,有的人是一種道義責任,包括經濟學家。我們都是一個社會人,在這里面你是鼓勵讓這個市場正常化起來,你是在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你還是在幫那些違規違法、自己當了爆發戶而把中小投資者套住了、坑了,你是站在哪一邊?
……
記者:假如說《財經》雜志所揭露出的內幕是真的,那么我們能不能認定這些東西是中國證券市場走向成熟付出的必不可少的代價?
吳敬璉:多多少少出現這種情況,在一個新興的市場上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種情況不能延遲太久。惡性發展的結果是必然會出現股災。股災就是崩盤,就是爆發大的丑聞,出現整個證券市場的崩潰。在韓國,戰后曾經出現過,發生股災以后,有二三十年的時間談股色變,證券市場建立不起來。
采訪開始時,記者曾問吳敬璉,為什么打算在這個時候站出來說話?吳敬璉說,因為基金黑幕這件事很重大,它事關中國股票券市場發展的問題,所以他有責任站出來說話。
在采訪結束時,記者還問了吳敬璉一個“私人問題”,即吳敬璉是否炒股票?吳敬璉回答說,他不但不炒,而且也不買股票,因為對這個市場不太放心。那么,到什么時候才會相信這個市場呢?就是大家共同努力,攜手把股票市場盡快地健全起來的時候。
(注:本文為蔡慎坤先生授權新浪網獨家發布,嚴禁轉載!)
誰來拯救中國股市(連載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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