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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長征股東有關情況的提示性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4日 08:1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G長征股東有關情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第一大股東廣西銀河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銀河集團)及第二大股東北海銀河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電氣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銀河電氣)告知,2006年7月11日北海銀河高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河科技)、北海銀河電子有限公司(下稱銀河電子)與銀河集團、銀河
電氣簽署《股權置換協議》,根據協議:銀河集團持有的四川銀河汽車集團有限公司35.6%的股權與銀河科技、銀河電子合并持有的銀河電氣100%的股權按凈資產進行置換,銀河集團同意股權置換完成后,將銀河電氣持有的38,162,960股長征電器(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按帳面凈值轉讓給銀河科技,用于支付前述股權置換的差價。

  由于本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以上銀河電氣持有的本公司38,162,960股股權為有限售條款的流通股。銀河集團承諾:將銀河電氣持有的此部分股權托管給銀河科技,托管期限直至上述股權的轉讓過戶不存在障礙。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

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銀河電氣自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持有的本公司股權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過戶。銀河科技將在銀河電氣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權托管期間及股權受讓后繼續履行銀河電氣在長征電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諾和義務。 

  銀河集團同為本公司及銀河科技的第一大股東,本公司第二大股東銀河電氣為銀河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權置換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在托管期內第二大股東銀河電氣持有的本公司股權未發生變化。

  該事項詳細內容見銀河科技2006年7月13日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貴州長征電器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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