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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3)“*ST金珠”公布重大訴訟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2日 23:10 上海證券交易所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4日下達的有關應訴通知書,就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都辦事處(下稱:成都辦事處)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傳喚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上午9:00出庭應訴。

  西藏金珠(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一)、公司(被告二)于2002年6月28日與中國銀行西藏自治區分行(下稱:中行)分別簽訂了兩份《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兩份《保證合同》。合同約
定由中行向被告一分別提供人民幣1360萬元和人民幣3000萬元的貸款,并約定由被告二為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中行依約向被告一提供了上述金額的借款。上述兩份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后,被告一、被告二未向中行履行還款義務和承擔保證責任。2004年6月25日,中行與成都辦事處(原告)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上述兩份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原告。

  訴訟請求: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歸還借款人民幣4360萬元及利息(截止2005年12月20日,本息合計人民幣49808373.22元,其余利息按國家有關規定計至本息付清時止);判令被告二為被告一的上述還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通知文件,已將被告一對原告的債務列入債轉股項目中,即被告一對原告的全部債務轉成原告在被告一的股權。若債轉股計劃順利實施,公司的擔保風險自然解除。目前被告一正積極與原告協調債轉股及上述訴訟事項,原告已正式出函表示啟動債轉股有關工作。

  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第四支行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最新進展情況如下:

  公司日前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成都中院)向公司送達的有關《民事裁定書》傳真件,由于公司、四川方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2004)成民初字第626號《民事裁定書》所確定的義務,成都中院于2006年4月作出如下裁定:

  查封公司所持有的四川金珠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79%的股份;持有成都金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82%的股份;持有成都科健高技術有限公司80%的股份。查封期間不得擅自處分上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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