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泰豪(600590)增發新股上市公告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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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09:2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發行人注冊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開發區清華泰豪大樓 保薦機構(主 承 銷 商) 公告時間;2006年6月8日
一、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上海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本公司招股意向書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況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 本次發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字[2006]11號文核準。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開發行的共計45,600,003股人民幣普通股將于2006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本次增發股票的上市及限售情況如下: (一)本次股票上市的相關信息 1、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2、上市時間:2006年6月9日 4、股票代碼:600590(滬市) 003590(深市) 5、本次發行完成后總股本:196,330,410股 6、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5,600,003股 7、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在本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時,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禁售期滿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泰豪科技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并且,在上述禁售期滿后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減持股份的價格不低于7.42元/股(即相關股東會議召開通知發布日前收盤價的120%,期內若公司發生派息、送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權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應對前述承諾的公司股價作除權除息處理)。 江西康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禁售期滿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泰豪科技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江西三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昌高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詳細情況請參閱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上述股份限售期自該日起計算。 8、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鎖定的承諾:根據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其本次獲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本次發行網下A類機構投資者獲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10、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無鎖定安排的股份:10,569,018股。 11、限售流通股份的上市需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請。 12、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上市保薦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經營范圍:計算機及軟件產品、發電機組、輸變電配套設備、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光機電一體化設備、醫療儀器、環保設備的開發、生產、銷售;智能建筑弱電工程、中央空調工程、網絡信息系統集成、電氣自動化工程、環保工程的承接和綜合技術服務;設計、安裝防盜報警、閉路電視監控工程;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除外);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進口商品除外);本企業的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除外)。 2、公司主要業務 公司主要從事樓宇電氣工程、發電機(組)、電力電氣、光電信息等機電一體化產品的制造銷售等。 (二)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截止2006年6月2日,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況如下: (三)發行人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情況 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是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冊地北京市,注冊資本57,461.23萬元,法定代表人榮泳霖。該公司主營業務是信息產品、核技術產品及人工環境工程業務和科技園區。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原北京清華大學企業集團)。該公司注冊資本20億元,法定代表人榮泳霖,主要業務為投資管理校辦企業、實業投資等。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截至2006年6月6日): (四)本次發行完成后股份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前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四、本次股票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45,600,003股 (二)發行價格:7.47元/股 (三)發行方式:網下向機構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網上向原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定價發行,原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在網下行使優先認購權。 (四)募集資金總額及注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資情況: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340,632,022.41元,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驗資報告。 (五)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每股發行費用:本次發行費用(包括承銷費、保薦費、審核費用、發行手續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合計17,307,083.73元,每股發行費用0.38元。 (六)募集資金凈額:323,324,938.68元。 (七)發行后每股凈資產:4.05元(在2006年第一季度季報數據的基礎上按增發后總股本全面攤薄計算)。 (八)發行后每股收益:0.058元(在2006年第一季度季報數據的基礎上按照增發后總股本全面攤薄計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可能對本公司有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六、上市保薦人及意見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辦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金鐘廣場 聯系電話:021-53822484 傳 真:021-53822542 項目保薦代表人:姜誠君、徐雅珍 項目主辦人:程建新 經辦人員:肖磊、王政、潘晨、盧宇林、張應彪 保薦機構推薦意見:發行人管理良好、運作規范、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可能發生的風險已采取了有效的應對措施。同時,通過本次新股發行將會為發行人未來的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因此,發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中關于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基本條件。本機構同意擔任發行人本次發行新股的保薦機構,推薦其發行新股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并承擔相關的保薦責任。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