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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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3日 08:4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公司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紅利2.162元,
此外,社會公眾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2股股票的對價。 2、 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個人股東的現金分紅部分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 扣稅后社會公眾股股東每10股實得4.9458元、內部職工股股東每10股實得1.9458元。 3、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5月25日 4、 除息日:2006年5月26日 5、股票復牌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29日 6、現金紅利發放日:2006年5月31日 7、復牌當日公司股票不計算對價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當日指數計算。 8、公司股票簡稱自2006年5月29日起由"福建南紡(資訊 行情 論壇)"變更為"G南紡"。 根據福建南紡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現將公司有關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福建南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9日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福建南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復》(閩國資產權[2006]76號),并已經2006年5月17日召開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二、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一)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 1、公司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紅利2.162元,同時,除內部職工股以外的非流通股東將所獲現金紅利全部轉送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3元,流通股股東每10股實得5.162元(含稅); 2、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另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東共計向社會公眾股股東支付16,000,000股股票。 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個人股東的現金分紅部分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 扣稅后個人流通股股東每10股實得4.9458元、內部職工股股東每10股實得1.9458元。 (二)、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1、承諾事項: 非流通股股東福建天成集團有限公司和南平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作出承諾: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六十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2、本公司同意參加股權分置股改的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承諾: 本承諾人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所做承諾,愿意接受中國證監會采取的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并賠償公司其他股東因此遭受的損失。 本承諾人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三、股權分置改革具體實施日期 1、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5月25日。 2、股票復牌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29日。 3、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派送現金紅利的股權登記日后次一交易日將對公司股票做除息處理,并計算除息價。但根據有關規定,復牌當日公司股票不計算對價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公司股票簡稱自2006年5月29日起由"福建南紡"變更為"G南紡"。 五、對價支付對象 2006年5月25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六、對價支付實施辦法 1、股票對價支付實施辦法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轉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2、派送現金紅利實施辦法 公司本次現金紅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為2006年5月25日,紅利發放日為2006年5月31日,本次現金紅利發放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社會公眾股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現金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對價,未辦理指定交易的現金對價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股份 社會公眾股股東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具體實施辦法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 方案實施前后股權結構變動表 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八、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本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根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表如下: 注1:天成集團、南平國投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60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即流通權鎖定期為60個月; 注2: 閩北武夷信托投資公司等16家非流通股股東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注3:按照相關規定,內部職工股將在2004年5月14日公司股票發行之日起,期滿三年后上市流通。 注4:福建省宏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因所持股份被質押無法參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南平市聯才投資有限公司同意代福建省宏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墊付其持有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所需執行的股份對價。代為墊付對價后,福建省宏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在辦理其原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時,應獲得南平市聯才投資有限公司的書面同意,并由福建南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 九、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東的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將發生變動,但本公司股本總數不會因方案的實施而發生變化。 十、咨詢聯系辦法 聯系電話:0599-8813092 傳真:0599-8805190 十一、備查文件 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南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5月22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