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正文
 

永生數據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方案的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2日 10: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永生數據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經與廣大投資者充分溝通,在總結投資者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根據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5月23日復牌。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情況 

  上海永生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生數據”或“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5月12日刊登公告以來,公司以及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熱線電話、走訪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廣泛的溝通。根據雙方溝通結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關于對價安排的調整

  原方案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采用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A股股東支付對價股份的方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2股,共計獲得1,825,103股

股票。”

  根據溝通情況,永生數據現將上述對價安排水平調整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采用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A股股東支付對價股份的方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2.2股,共計獲得2,007,614股股票。”

  (二)關于承諾事項的違約責任

  原改革方案為:“如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諾的,公司控股股東貴州神奇愿依法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其他A股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根據溝通情況,公司控股股東貴州神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將承諾事項的違約責任現修改為:“如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諾的,將支付給永生數據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并依法承擔責任。”

  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他內容不變。

  二、獨立董事關于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本次方案調整的內容和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次方案的調整是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與協商、認真吸納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體現了對流通股股東的尊重,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

  3、同意本次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暨對《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及摘要的調整;

  4、本獨立意見是公司獨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調整所發表的意見,不構成對前次所發表意見的修改。

  三、補充保薦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保薦機構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補充保薦意見如下:

  1、方案的調整是在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與A 股市場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協商,尤其是認真聽取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

  2、方案的調整體現了非流通股東對A 股市場流通股股東的尊重,更有利于保護A股市場流通股股東利益。

  3、本次方案的調整并不改變本保薦機構前次所發表的保薦意見結論。

  四、補充法律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發表補充法律意見如下:“調整后的永生數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取得必要的授權及批準;沒有損害永生數據全體股東包括B股股東的利益,亦沒有損害永生數據的利益,符合《股改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綜合上述意見,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是在廣泛聽取流通股股東的建議與意見的基礎上做出的,不涉及對價安排測算依據的變化。投資者請仔細閱讀公司董事會2006年5月22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永生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及其摘要(修訂稿)。調整后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審議。

  特此公告。

  上海永生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