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長虹(600839)重大事項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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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10:1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接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稱美菱集團)通知,近日,美菱集團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2006年3月28日聯合發布的國資發產權[2006]44號《關于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收購上市公司國有股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報》的文件,根據該文件要求
對于收回的美菱電器82,852,683股股份(以下簡稱標的股份),美菱集團同意轉讓給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東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虹集團),美菱集團與本公司及長虹集團已于2006年5月18日簽署了《美菱電器股份轉讓協議書》。 一、對于收回的美菱電器82,852,683股股份,美菱集團將其中的45,000,000股股份轉讓給予本公司,占美菱電器總股本的10.88%;將其中的37,852,683股股份轉讓給予本公司控股股東長虹集團,占美菱電器總股本的9.15%;本次股份轉讓價格為美菱電器最近披露的每股凈資產值2.10元/股,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本公司為美菱電器第一大股東。 二、自《美菱電器股份轉讓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美菱集團將標的股份的全部管理權利移交給本公司和長虹集團,直至標的股份轉讓完成。 三、長虹集團承諾,股份轉讓完成后,長虹集團將持有的美菱電器股份委托本公司管理。 四、協議各方正在就《美菱電器股份轉讓協議書》履行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序。 特此公告。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