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宏股改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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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8日 11:14 上海證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會議期間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3、《新疆天宏(資訊 行情 論壇)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將于近期刊載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4、公司股票停、復牌具體時間詳見《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 本次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3點 (2)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4月13日、4月14日、4月17日,每日9點30分-11點30分和13點—15點的證券交易時間。 2、股權登記日:2006年4月7日 3、會議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新疆石河子市西三路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王世超先生 本次會議的召開參照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的規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有783人,代表公司股份55,254,98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8.93%。 2、非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現場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代表股份50,16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2.57%。 3、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通過董事會委托征集方式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表有778人,代表股份5,094,98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6.98%。 其中:現場出席會議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表有2人,代表股份265,4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8%; 通過董事會委托征集方式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表有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為0; 通過網絡投票的流通股股東776人,代表股份4,829,58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6.10%。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管人員、保薦人代表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會議的議案《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要點如下: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權,以向公司流通股股東送股作為對價安排的形式,具體的對價安排為: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將獲送3.5股公司股份,全體流通股股東共計獲送1,050萬股公司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2、非流通股股東承諾 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聲明: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原非流通股股東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承諾人如有違反上款承諾的賣出交易,承諾人將把賣出股票所獲資金劃入股份公司賬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二)議案的表決結果 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55,254,984股,其中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為5,094,984股。 1、全體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票54,376,053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41%; 反對票878,931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59%; 棄權票0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票4,216,053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流通股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75%; 反對票878,931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流通股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7.25%; 棄權票0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流通股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參加表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持股、表決情況: 4、表決結果:本次會議審議議案已經獲得參加表決的全體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通過。 五、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北京市國楓律師事務所指定的律師到會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若干規定》、《管理辦法》、《操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出席現場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及董事會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授權委托內容及董事會代為投票的程序等事項符合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