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電力關于召開2005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19:1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中國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召開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簡稱“會議”)。現將會議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時間: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 3、會議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 4、會議方式:與會股東(股東代表)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有關議案 (二)會議議程: 1、審議《200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200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200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200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審議《關于聘請公司200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6、審議《關于在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議案》; 7、審議《關于申請發行企業專項資產支持融資產品的議案》; 8、審議《關于調整認股權證存續期的議案》。 (三)會議出席對象: 1、截至2006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因故不能出席的股東可委托授權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式樣附后);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公司董事會邀請的其他人員。 (四)出席會議辦法: 1、登記方式:符合上述條件的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股東賬戶卡、本人身份證到公司辦理登記手續;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應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法人股東賬戶卡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符合上述條件的自然人股東應持股東賬戶卡、本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股東賬戶卡、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異地股東可以通過傳真方式登記。 2、登記時間: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記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21層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4、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授權代理人請于會議開始前到達會議地點,并攜帶身份證明、股東賬戶卡、授權委托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5、聯系方法: 聯 系 人:楊慶華,徐光 電 話:010-58688900 傳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100032 5、其他事項 會期預計半天,與會股東交通費和食宿費自理。 特此通知。 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授權委托書樣本 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對會議議案的表決權。 委托人對受托人的授權指示以在“贊成”、“反對”、“棄權”下面的方框中打“√”為準,對同一項決議案,不得有多項授權指示。如果委托人對有關決議案的表決未作具體指示或者對同一項決議案有多項授權指示的,則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決定對上述決議案或有多項授權指示的決議案的投票表決。 本授權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簽名(法人股東須加蓋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號: 委托人持股數額: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權委托書的剪報、復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上接第105版) 利潤分配表 編制單位: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張誠 會計機構負責人:白勇 現金流量表 編制單位: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 單位:人民幣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張誠 會計機構負責人:白勇 現金流量表(續) 編制單位: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張誠 會計機構負責人:白勇 9.3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9.4 重大會計差錯的內容、更正金額、原因及其影響 □適用 √不適用 9.5 與最近一期年度報告相比,合并范圍發生變化的具體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永安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