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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陽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13:34 上海證券交易所

江蘇陽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
付的1股股票對價。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3日。

  4、公司股票復牌日:2006年3月7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自2006年3月7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江蘇陽光(資訊 行情 論壇)”變更為“G蘇陽光”,股票代碼“600220”保持不變。

  一、江蘇陽光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2006年2月24日召開的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06年2月24日下午14:30在江蘇省江陰市新橋鎮陽光科技大廈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參加會議并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計2719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679,820,03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70.52%。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如下: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及實施內容:

  非流通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江陰市盛銀投資有限公司、江陰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為對價,支付給公司流通股股東,總計49,985,178股股票,于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1股股份。

  2、對價發放范圍:

  2006年3月3日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3、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三、股權分置改革具體實施日期

  1、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3日。

  2、對價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7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6年3月7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蘇陽光”,股票代碼“600220”保持不變。

  五、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辦法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轉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股權結構變動表

  七、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注1:(1)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即流通權鎖定期為36個月;(2)流通權鎖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計占江蘇陽光總股本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注2:(1)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禁售期滿后的第一個12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數量占江蘇陽光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2)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注3:公司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八、其他事項:

  1、咨詢聯系辦法

  地址: 江蘇省江陰市新橋鎮馬嘶橋

  收件人: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郵政編碼:214426

  聯系電話:0510-86121688

  傳真:0510-86121688

  聯系人: 陳浩

  2、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總股本不變,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

  九、備查文件目錄

  1、200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決議及表決結果公告;

  2、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3、保薦意見書及補充保薦意見書;

  4、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ΟΟ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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