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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源制藥(600656)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6日 01:0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華源制藥(600656)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06年2月14日公司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的問詢函,現就2006年2月13日、
14日《21世紀經濟導報》和《上海證券報》先后對華源重組事項進行了報道,同時公司股票發生異常波動,對此作如下說明:

  自2005年9月中旬起,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源集團)出現流動性危機;經華源集團證實,目前在國務院國資委的主持下,對華源集團的戰略重組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尚未接到國資委的相關正式批文。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對重組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目前沒有與本公司有關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近日,市場上對華源集團重組的消息較多,由此也導致華源制藥(資訊 行情 論壇)股票出現大幅波動。但有些媒體報道"華潤重組華源,并將華源旗下的大生命產業單獨剝離出來納入華潤集團,而華源集團只保留紡織業務",上述報道與事實不符,華源的重組尚在國資委研究討論之中。

  受華源集團流動性危機的影響,相關銀行紛紛要求公司提前償還未到期貸款,并由此引發公司銀行訴訟及逾期貸款事項。現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銀行訴訟

 。ㄒ唬┕緩2005年9月底至今共接到三家銀行的訴訟請求

  1、本公司于2005年9月22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有關上海銀行訴本公司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法律文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案件有關各方當事人

  原告: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本公司

  第二被告: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原告和第一被告于2005年7月6日簽訂了一份2500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6日起至2006年6月4日止,根據銀行要求本公司提供了股權質押擔保,并與第二被告共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F原告認為本公司違反了借款合同第13.1.12條"借款人承諾發現擔保人發生可能對其履行擔保義務不利變化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配合貸款人采取有效的貸款保全措施"的規定,而第二被告作為本公司的擔保人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因而原告要求提前終止該借款合同。

  (3)訴訟請求:原告就該筆借款糾紛于2005年9月15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要求第一被告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2500萬元、償付利息及訴訟相關費用,要求承擔相關股權質押擔保責任,以及第二被告對本公司的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訴訟進展: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2005)滬一中民三(商)初字第368號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求我公司應訴并舉證,本案件的開庭時間為2005年11月3日。截止目前,法院就該案尚未判決。

  2、本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有關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長寧支行訴本公司兩筆貸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法律文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兩筆案件有關各方當事人

  原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長寧支行

  第一被告:本公司

  第二被告: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在第一筆貸款糾紛中,第一被告和原告于2004年3月18日簽訂了一份1500萬元人民幣的短期貸款合同,合同貸款期限自2004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6日,到期后上述貸款期限延長至2006年1月15日。根據銀行要求本公司提供了股權質押擔保,并與第二被告共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現原告認為由于本公司在該行其他貸款出現逾期情況及第二被告作為擔保人出現對本筆貸款之償還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因而原告要求提前終止該借款合同。在第二筆貸款糾紛中,第一被告和原告于2004年8月17簽訂了一份1000萬元人民幣的短期貸款合同,合同貸款期限自2004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根據銀行要求本公司提供了股權質押擔保,并與第二被告共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F由于本貸款到期后至起訴時止,本公司尚余部分貸款本金及其利息未能清償,第二被告也未能履行擔保責任,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3)訴訟請求:原告就兩筆貸款糾紛于2005年9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要求第一被告償還第一筆貸款本金人民幣1500萬元和第二筆貸款中尚余部分貸款本金人民幣2,870,814元、償付利息及訴訟相關費用,要求承擔相關股權質押擔保責任,以及第二被告對本公司的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訴訟進展: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2005)滬一中民三(商)初字第371號、372號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求我公司應訴并舉證,本案件的開庭時間為2005年11月15日。截止目前,法院就該案尚未判決。

  3、本公司于2006年2月6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有關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橋(資訊 行情 論壇)保稅區支行訴本公司一筆貸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法律文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案件有關各方當事人

  原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

  第一被告:本公司

  第二被告: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被告:中國華源生命產業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2004年2月10日公司與招商銀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簽署了編號為2003年高字第21031202號授信協議一份,其授信額度為人民幣4500萬元,授信期限為一年(2004年2月11日至2005年2月11日)。雙方簽定《短期借款合同》后,該行于2005年1月14日向公司發放貸款2500萬元人民幣,期限9個月,又于2005年1月27日向公司發放貸款1500萬元人民幣,期限9個月。兩筆貸款分別于2005年10月14日和2005年10月27日到期,截止目前公司未能清償兩筆貸款本金4000萬元及其利息,華源集團和華源生命也未履行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3)訴訟請求:原告就兩筆貸款糾紛于2006年1月28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要求第一被告償還兩筆貸款本金人民幣4000萬元、償付利息及訴訟相關費用,以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對本公司的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訴訟進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9號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求我公司應訴并舉證,本案件的開庭時間為2006年2月28日。

  (二)本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ㄈ┠壳吧袩o法預計上述訴訟對公司當期利潤的影響。

  截止至2006年2月14日,我公司涉及訴訟金額本金部分共計8,287萬元人民幣(未含債務人所欠利息及訴訟費用),約占公司2004年經

審計的凈資產的32.56%。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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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起訴狀及(2005)滬一中民三(商)初字第368號、371號、372號和(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9號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

  二、逾期貸款

  由于受華源集團流動性危機的影響,相關銀行要求公司提前償還貸款并終止執行原有對公司的正常貸款,造成公司無法對到期貸款實行轉貸,部分貸款逾期無法償還。截止目前,公司已經發生的貸款逾期金額共計17,260萬元。公司正積極與相關部門及有關銀行進行溝通,并積極清償到期債務。該事項處理結果,公司將及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華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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