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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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1日 01:0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福建東百集團控股子公司福建東方百貨管理有限公司以1300萬元人民幣受讓付洋女士所持有的中僑(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25%股權的議案。該項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6年2月10日在公司本部十八層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為13人,代表股份數量為5213.867萬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3200.869萬股的39.5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魏立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福建東百集團控股子公司福建東方百貨管理有限公司以1300萬元人民幣受讓付洋女士所持有的中僑(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25%股權的議案。 同意5213.867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數的100%;反對0萬股;棄權0萬股。 備注:上述議案相關資料請詳見2005年12月30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以及本公司于2006年1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東百集團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資料。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吳江成律師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和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載有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簽名的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及會議決議; 2、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本次會議法律意見書。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1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