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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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2:4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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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1、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3股對價股份。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 3、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1月12日。 4、流通股股東獲付對價股份到賬日期:2006年1月13日。 5、2006年1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對價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1月13日。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簡稱由"陽光股份"變更為"G陽光"。 7、方案實施完畢,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1月13日恢復交易,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該日公司股票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2005年12月22日召開的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 1、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支付45,045,360股,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3.3股。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3、獲付對價的對象和范圍:截止2006年1月12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4、非流通股東承諾事項 (1)、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2)、除北流市新星有限公司(簡稱"新星公司")之外的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東(簡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均已承諾其持有的陽光股份非流通股份(簡稱"上述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3)、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燕趙公司")、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北國投")、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創置業")承諾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上述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4)、除法定最低承諾外,燕趙公司、首創置業還都做出了如下特別承諾: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5年內,燕趙公司、首創置業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轉讓(簡稱"減持"),減持價格不低于人民幣10元/股(如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或股票分紅方案、配股等,減持價格限制標準做相應除權調整)。燕趙公司(或首創置業)如有違反承諾的賣出交易,燕趙公司(或首創置業)將賣出資金劃入公司帳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5、其它說明事項 為了順利推進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首創置業承諾將按照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先行代為墊付新星公司的執行對價安排。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序號日期事項是否停牌 12006年1月11日刊登股權分置實施公告繼續停牌 22006年1月12日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繼續停牌 32006年1月13日1、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股東獲付對價股份到賬 3、公司股票復牌,對價股份上市流通恢復交易 4、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G陽光" 5、該日公司股票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42006年1月16日公司股票開始設漲跌幅限制,納入指數計算正常交易 四、股份對價支付實施辦法 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根據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 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 處理方法,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 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五、改革方案實施后股份結構變動表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數量(股)占總股本比例(%)股份數量(股)占總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計155,539,18853.26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110,493,82837.84 二、流通股份合計136,501,09246.74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181,546,45262.16 三、股份總數292,040,280100.00三、股份總數292,040,280100.00 六、咨詢聯系辦法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12號陽光大廈11層 郵政編碼:100044 聯系人:王新、張晴、靳松 聯系電話:010-68361088 聯系傳真:010-88365280 七、備查文件 1、《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股東會議決議》 2、《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股東會議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1月11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