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新股份召開股改相關股東會議的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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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9日 02:2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申請公司股票自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1月12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續停牌。如果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未經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則公司股票于相關股東會議決議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復牌;如果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則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支付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復牌。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已分別刊載了《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通知》,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的要求,本公司現發布關于召開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的時間為2006年1月19日。 一、有關會議召開的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1月23日14:30-17:0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1月19日-1月23日中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權登記日:2006年1月12日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 江西省上饒市南環路2號公司總部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方式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社會公眾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行使表決權。 6、參加相關股東會議的方式: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召開前,公司將發布兩次相關股東會議提示公告,兩次提示公告的時間分別為2006年1月9日和1月19日。 8、會議出席對象 (1)截止2006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東會議及參加表決; (2)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可授權他人代為出席(被授權人不必為本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代表人、見證律師等。 9、公司股票停牌、復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會將申請自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規定程序結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會議審議事項:《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須經參加表決的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還須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和主張權利的時間、條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流通股股東依法享有出席相關股東會議的權利,并享有知情權、發言權、質詢權和就議案進行表決的權利。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所審議的議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流通股股東主張權利的期限、條件和方式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本次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征集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流通股股東可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進行投票表決。 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就股權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在相關股東會議上的投票表決權,并代表委托之股東,在相關股東會議上行使投票表決權。有關征集投票權具體程序見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的《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一種表決方式,如果重復投票,則按照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的優先順序擇其一作為有效表決票進行統計。 (1)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現場、網絡或征集投票重復投票,以現場投票為準。 (2)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或征集投票重復投票,以征集投票為準。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復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為準。 (4)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多次重復投票,以第一次網絡投票為準。 敬請各位股東審慎投票,不要重復投票。 3、流通股股東參加投票表決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護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達意愿,行使股東權利; (3)如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則不論流通股股東是否參與了本次投票表決、也不論流通股股東是否投了反對票,只要其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就均需按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決議執行。 四、現場會議參加辦法 1、登記手續。擬出席現場會議的自然人股東請持股東帳戶卡、本人身份證件(股東代理人另需股東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證件),法人股東代理人請持股東帳戶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證明、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加蓋法人公章的授權委托書,于2006年1月13-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江西省上饒市南環路2號公司總部董事會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也可于2006年1月18日上午12:00前書面回復公司進行登記(以信函或傳真方式),書面材料應包括股東名稱、身份證明復印件、股票賬號、股權登記日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聯系電話、地址和郵政編碼(受委托人應附上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并注明"相關股東會議登記"字樣。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 2、出席會議人員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小時內到達會議地點,并攜帶身份證明、股東賬號卡、授權委托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3、聯系方式: 登記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南環路2號公司總部董事會辦公室 書面回復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南環路2號公司總部董事會辦公室 郵政編碼:334000 聯系電話:0793-8202129,8202139,8222958-6178 傳真:0793-8222255 聯系人:趙衛紅、江興青 五、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的身份認證與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上,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通過交易系統參加網絡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休操作程序見附件2。 六、董事會征集投票權程序 公司董事會作為征集人向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投票權。 1、征集對象:截止2006年1月12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2、征集時間:2006年1月13日-1月18日(截止1月18日上午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權為征集人無償自愿征集,并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和網站上發布公告的方式公開進行。 4、征集程序和步驟 請詳見公司于本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詳見附件3。 七、其他事項 1、本次現場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者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1 股東登記表 茲登記參加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 姓名:聯系電話: 股東帳戶號碼:身份證號碼: 持股數: 年月日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個人)出席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名: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股東帳戶:委托人持股數量: 受托人簽名: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及剪報均有效) 附件2 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東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程序 在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上,公司將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參加網絡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06年1月19日、1月20日、1月2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買入股票業務操作。 2、滬市股東投票代碼:738373,投票簡稱:鑫新投票 二、具體投票流程 1、投票代碼 滬市掛牌投票代碼滬市掛牌投票簡稱表決議案數量說明 738373鑫新投票1A股 2、表決議案 公司簡稱議案序號議案內容對應的申報價格 鑫新股份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1元 3、表決意見 表決意見種類對應的申報股數 同意1股 反對2股 棄權3股 4、買賣方向:均為買入。 三、投票舉例 1、股權登記日持有"鑫新股份"A股的投資者,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報如下: 投票代碼買賣方向申報價格申報股數 738373買入1元1股 2、如某投資者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對票,只要將申報股數改為2股,其他申報內容相同。 投票代碼買賣方向申報價格申報股數 738373買入1元2股 四、投票注意事項 1、對同一議案不能多次進行表決申報,多次申報的,以第一次申報為準。 2、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報將作為無效申報,不納入表決統計。 附件3:股東授權委托書(注:本表復印有效) 對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 征集投票權的授權委托書 本公司/本人作為授權委托人確認,在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前已認真閱讀了公司董事會為本次征集投票權制作并公告的《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開相關股東會議的會議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本次征集投票行為的原則、目的等相關情況已充分了解。在現場會議報到登記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權隨時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確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權委托書項下對本次征集投票表決權征集人的授權委托,或對本授權委托書進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親自或授權代理人出席會議,但除非授權委托已被撤銷,否則對征集事項無投票權。 本公司/本人作為委托人,茲授權委托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1月23日在上饒召開的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對會議審議事項的表決權。 本公司/本人對本次征集投票權事項的投票意見: 序號審議事項贊成反對棄權 1《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權委托股東應決定對上述審議事項選擇贊成、反對或者棄權并在相應欄內劃"√",三者中只能選一項,多選或未作選擇的,則視為無效委托。 本項授權的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股東會議結束。 委托人持有股數:股 委托人股東帳號: 委托人身份證號(法人股東請填寫法人資格證號): 委托人聯系電話: 委托人(法人股東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