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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新股份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05:1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鑫新股份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經過充分溝通,根據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1月6日復牌。

  投資者請仔細閱讀公司董事會2006年1月5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及其摘要(修訂稿)。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情況

  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鑫新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來,在公司董事會的協助下,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現場溝通會、熱線電話、網上路演、發放征求意見函和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廣泛的溝通。在廣泛聽取廣大流通股股東的意見和建議后,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關于對價安排的調整

  1、原方案的對價安排

  原方案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權,向公司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為:本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送3.06股股票。

  2、調整后的對價安排

  調整后方案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權,向公司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為:本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送3.41股股票。

  (二)控股股東額外承諾的調整

  由于非流通股股東江西長運(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有限公司已明確表示同意參與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控股股東江西信江實業有限公司不再承諾為其墊付對價。

  二、補充保薦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補充保薦意見如下:

  方案的調整是在鑫新股份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協商,尤其是認真吸收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鑫新股份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遵循了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的改革思路;鑫新股份非流通股東有能力履行相關承諾。廣發證券愿意繼續推薦鑫新股份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工作。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并不改變保薦機構前次出具的保薦意見之結論。

  三、補充法律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公司律師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發表補充法律意見如下:

  鑫新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根據與流通股股東溝通的結果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的規定,調整對價方案的行為合法有效;鑫新股份根據調整后的對價方案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客觀上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鑫新股份非流通股東有能力履行相關承諾,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不存在法律障礙。

  四、附件

  1、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摘要(修訂稿);

  3、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補充保薦意見;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補充法律意見

  5、獨立董事關于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見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一月四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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