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新股份召開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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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3日 04:53 上海證券交易所 | |||||||||
江西鑫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定于2006年1月23日14:30-17:00召開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1月19日-1月23日中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審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參與股改的非流通股股東以持有的部分股份作為流通權對價,
除法定承諾外,公司控股股東江西信江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信江實業)額外承諾: 1、信江實業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前述承諾期滿后,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在12個月內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在24個月內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并且在上述期間內掛牌交易的價格不低于每股4.16元(在公司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增發新股或配股等情況而導致股本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進行相應的除權、除息計算)。 2、鑒于江西長運(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運集團)未明確表示同意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信江實業同意對長運集團應執行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代為墊付后,長運集團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轉讓,應當向信江實業償還代為墊付的對價安排及利息,并取得信江實業的書面同意。 若在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召開前,長運集團明確表示同意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并愿意按照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安排對價,且在程序與手續合法的情況下,信江實業將不再為長運集團墊付對價,而由長運集團按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執行對價安排。 本次董事會征集投票權方案:本次投票權征集的對象為2006年1月12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時間為2006年1月13日-1月18日(截止1月18日上午12:00);本次征集投票權為公司董事會無償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將通過在指定報刊、網站發布公告方式公開進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