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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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1日 05:5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5年9月21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61號文批準募集,于2005年10月24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5年11月4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的凈銷售總額為4,642,951,338.78元人民幣,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設立募集期共募集4,642,951,338.78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總戶數為32,976戶。認購款在基金驗資確認日之前產生的利息共計為313,153.77元人民幣,折算成313,153.77份基金份額,
以上合計總份額為4,643,264,492.55基金份額。 該資金已于2005年11月8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開立的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托管專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以及《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相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1月10日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的備案手續并已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本次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自本基金募集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工作日開始辦理。在確定了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開始辦理日之前兩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1日 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根據《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和《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代碼:162206,以下簡稱本基金或基金)定于2005年11月15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的交易業務。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管理人為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農業銀行。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日常交易業務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2005年10月19日、20日、21日分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上的《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亦可登錄本公司網站(http://www.xchyf.com)進行查詢。 3、上述業務的解釋權歸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日常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 名稱: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環北路11號為公商務中心A1座 客服電話:010-88517979 聯系電話: 010-88518989-8037/8206 傳真:010-68721947/48 聯系人:延蕙、馬志穎 公司網站:http://www.xchyf.com 2、代銷機構 投資者可到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新時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營業網點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上述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本公司發布的《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和增加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3、網上交易 投資者還可通過登錄本公司網站(http://www.xchyf.com)辦理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業務,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 4、本公司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5、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公司網站(http://www.xchyf.com)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10-88517979咨詢。 三、日常申購、贖回安排 1、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辦理基金日常申購、贖回的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2、申購、贖回的數額約定 (1)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 (2)單筆贖回的最低份額為1000份基金份額,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最低保留份額為1000份,當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低于10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該投資者持有的該基金份額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申購金額、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將在開始調整之日的三個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刊登公告。 3.申購、贖回費率 (1)本基金不收取申購費用。 (2)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用。 四、基金收益公告 自11月15日始,本公司將根據《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和《湘財荷銀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的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及時公布每萬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敬請投資人留意。 五、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1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