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鋼宏興(600307)2004年度分紅派息補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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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1日 09:28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已于2005年6月3日發布分紅派息實施公告,并于2005年6月15日以2004年末總股本72800萬股為基數,向截至2005年6月8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按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24元派發了現金
2005年6月24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股息紅利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5]107號)。根據該文件有關規定,本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派發的2004年度現金紅利,個人投資者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征50%的稅收優惠條件。為此,本公司需將已扣除的10%稅款返還給個人投資者。 現公司補發流通股個人股東每股現金紅利0.024元,每10股補發現金紅利0.24元。股權登記日仍為2005年6月8日;除息日為2005年6月9日;補發紅利日為2005年7月27日。 特此公告。 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