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電獨董關于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之補充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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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3日 05:4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依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江蘇亨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通光電”)的獨立董事,對亨通光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同意修改提案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自2005年6月29日公司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
對此,我們認為: 1、非流通股股東作出了較大的讓步,特別是控股股東亨通集團有限公司對控股股東增持社會公眾股計劃修改,充分體現了大股東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 2、修改后的方案對價更加合理,體現了非流通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權益的尊重,更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3、同意修改方案。 獨立董事簽名: 2005年7月12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