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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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06:0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15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135元; 股權登記日:2005年7月15日 除 息 日:2005年7月18日 紅利發放日:2005年7月22日 一、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5年6月30日召開的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紅派息方案 1、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以2004年末總股本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共計分配紅利64938619.95元,結余13727499.40元作為未分配利潤,留轉以后年度分配。 2、發放年度:2004年度 3、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15元 4、持有流通股的個人股東,本公司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0.135元/股;持有非流通股的國有法人股東、社會法人股東和持有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0.15元/股。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5年7月15日 2、除 息 日:2005年7月18日 3、紅利發放日:2005年7月22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截止2005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國有法人股東和社會法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流通股的現金紅利本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358-7220255 傳 真:0358-7220394 七、備查文件 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