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錦江國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股東大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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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05:4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宋超麒主持。
本次會議的通知,分別刊載于2005年5月28日的《上海證券報》和《香港文匯報》。 本次會議的出席股東類別:國家股股東為非流通股的內資股股東,B股股東為流通股的外資股股東。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新增股東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流通股股東單獨表決的議案。 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的程序、內容、時效和方式等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公司第十七次股東大會(臨時會議)于2005年6月28日在上海國旅大廈召開,會議由宋超麒董事長主持。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計70,059,347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2.85%,其中國家股股東-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1人,代表股份66,556,27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0.21%;B股股東和股東代表6人,代表股份3,503,077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2.64%。 大會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如下事項: 1、轉讓國旅商務樓產權關聯交易議案; 2、董事會關于轉讓國旅商務樓產權關聯交易及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的報告。 注:上述事項表決時,關聯股東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實行了回避。 本次大會聘請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袁杰律師、陳崢宇律師出席會議,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確認本次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大會人員資格、大會提案和大會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上海錦江國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9日 附:大會表決結果報告 上海錦江國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次股東大會(臨時會議)投票表決結果報告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次大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70059347 股,其中國家股 66556270 股、 B股3503077股,經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單位:股) 注:表決事項的統計基數:出席會議 B股的股份總數。 以上表決結果表明,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事項均達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有效比例。(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