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江股份(600395)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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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6日 06:2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近日,本公司接到貴州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黔煤價調[2004]004號文《關于全省煤炭經營企業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和貴州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分局轉來貴州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有關問題的函》。上述文件規定,國有大型煤炭企業2004年度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按所在地實際征收標準實施征收(但最低標準(不分煤種)不得低于30元/噸),從2005年開始統一按省定標準實施征收。全省起征時間統一調整為2004年9月1日。按照上述規定,本公司2004年度
此前,本公司公告(詳見2004年9月2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按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分局黔地稅直字[2004]83號文和貴州省地方稅務局、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物價局黔地稅發[2004]57號文)規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按煤炭品種分類確定,在銷售環節征收稅費時一并征收。原煤(含洗混煤)每噸30元、洗精煤(含無煙塊煤)每噸50元、焦碳每噸70元。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從2004年8月1日起開始征收。 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5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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