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ǎng)(www.stcn.com)11月14日訊
光大證券(601788)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于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13]53-1號),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jīng)查明,光大證券在進行ETF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tǒng)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份股,實際成交72.7億元”為內幕信息。徐浩明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4人均被列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者、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梅鍵的信息誤導行為,責令改正,并處以20萬元奉。
沒收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3,070,806.63元,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奉;沒收光大證券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奉。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285,66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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