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祁豆豆 ○編輯 全澤源
近期是上市公司年報及一季報披露高峰期,在此期間,上市公司高管一步不慎,就會撞上窗口期違規買賣股票的“槍口”。今年1月以來,已經有多家公司高管重蹈覆轍。
*ST生化今日公告,公司副總經理閻鴻先生于2013年4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每股17.25元的交易價格,減持其所持的2000股公司股票,交易金額34500元。由于*ST生化2012年年報及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預約披露日期為2013年4月26日,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有關規定,閻鴻先生此時減持股份,屬于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有意思的是,公司決定對閻鴻進行3500元的經濟處罰。相當于交易金額的10%左右。
與閻鴻這點小罰款相比,神州泰岳副總經理許芃的罰單就顯得夠分量。
3月22日,深交所網站披露的短線交易情況顯示,神州泰岳副總經理許芃以每股18.96元的價格賣出25萬股神州泰岳的股票,同日還以每股18.99元的價格買入7350股。遭媒體質疑一周后,神州泰岳于28日披露違規事項,根據深交所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至最終公告日。”按照此規定,許芃涉嫌在窗口期違規交易。盡管因“烏龍”再次構成短線交易,公司決定對許芃做出警告處分,并對其進行交易金額10%的經濟處罰。僅按其賣出金額474萬計算,許芃應被罰47萬元。
類似案件還有四川美豐。3月14日四川美豐公告稱,公司副總經理蔡興福的妻子曾洪蓮和公司監事廖志軍分別于7日、11日以10.75元/股和10.24元/股賣出所持股票,分別套現24.73萬元及33.18萬元。因公司定于2013年3月11日披露《2012年年度報告》,曾洪蓮與廖志軍均在年度報告正式披露前的“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而構成違規行為。違規雙方不僅接受了經濟處罰和警告處分,監事廖志軍甚至因此引咎辭職。同樣的違規案例也發生在科林環保1月31日所發布的違規公告中。
然而,細數歷年來上市公司高管因窗口期違規交易的現象不難發現,違規交易的發生原因有三:一是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家屬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不知悉;二是高管及親屬對公司年報披露期的錯誤判斷;三是高管對交易系統的馬虎操作所致。
因此,在2012年年報還未披露完畢之時,仍處于窗口期的上市公司高管,需提高警惕,謹記高管“股票買賣”規則:股票不是你想買就能買,想賣就能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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