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松林
上交所日前決定,根據該所上市委員會會議的審核意見,同意暫停上市的*ST北生、*ST宏盛有條件恢復上市。
上交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對*ST北生和*ST宏盛恢復上市申請的審核標準主要有兩條:一是公司在暫停上市后的第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須為正數,二是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方可同意恢復上市。上市委員會遵循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規定的標準,重點關注了公司的盈利情況和持續經營能力,就此進行了充分深入的討論,并現場對公司及其保薦人、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相關人員提出了詢問。相關人員均給予了明確回答和解釋。
七名委員一致同意兩公司恢復上市
據介紹,共有上交所上市委員會7名委員參加了對*ST北生和*ST宏盛的恢復上市申請的審議,并一致同意兩家公司恢復上市。
這7名委員由外部委員和內部委員組成,涵蓋了各個領域的資深專業人士。其中審核*ST北生恢復上市申請的外部委員包括高校法律專家顧功耘、律師呂紅兵和陳瑛明、證券行業專家巢克儉、注冊會計師朱建弟;審核*ST宏盛恢復上市申請的外部委員包括顧功耘、呂紅兵、陳瑛明、巢克儉、注冊會計師孫勇。參與審核兩家公司的內部委員為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總監史多麗和會計專家、上交所發展研究中心顧問周勤業。
經審核,*ST北生自2009年至今各年度均實現了盈利,2012年公司置入杭州郡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0%股權,預計2012-2014年可分別實現凈利潤440萬元、460萬元和530萬元,杭州郡原物業原股東承諾如不能完成上述業績,將以現金補足。
經審核,*ST宏盛自2010年至今各年度均實現了盈利,2012年公司在破產重整過程中置入萊茵達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45%股權,并按照重大資產重組要求已獲得行政許可。萊茵達租賃2011年實現的凈利潤為2,143萬元,預計2012-2013年可分別實現凈利潤2,530萬元和2,679萬元。萊茵達租賃有關方承諾這兩年的業績如果低于2500萬元,其差額將按*ST宏盛持股45%的比例以現金方式補足。
上交所上市委員會經審議后認為,兩家公司均已在規定的年度內實現盈利,通過置入資產具備了必要的持續經營能力,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規定的恢復上市條件;谇笆隹紤],參會委員分別對兩家公司投票表決,一致同意兩家公司恢復上市。
兩公司仍可能面臨退市風險
該負責人介紹,上市委員會同時注意到,*ST北生和*ST宏盛對未來若干年度的業績都作出了承諾,且重大資產重組均已獲得實質性進展,已分別與德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重組意向協議,并承諾年內推出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參會委員一致認為,兩家公司的業績承諾和推出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并不是恢復上市的必要條件。即使沒有業績承諾和重組方案,兩家公司仍符合恢復上市的實質條件。但委員們認為,兩家公司的業績承諾和重大資產重組獲得實質性進展,將為兩家公司的后續經營情況持續改善帶來更有力的保障。
該負責人表示,“上交所將對兩家公司恢復上市后的持續經營能力和業績承諾履行情況繼續高度關注,積極監督相關各方!
上交所提醒說,兩家公司的有條件恢復上市并非萬事大吉,投資者仍要充分關注其后續風險。
首先,恢復上市申請的審核是基于中介機構、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相關中介機構、上市公司已經聲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如果事后發現相關材料涉及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等問題,根據《證券法》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仍面臨退市風險。同時,根據《證券法》規定,當事人還應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等。
其次,恢復上市的公司,如在后續經營中觸及新的退市標準,仍有退市風險。相比原上市規則,新上市規則新增了凈資產、營業收入、非標審計意見、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盤價等退市標準,明確了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均為正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數等恢復上市條件。因此,投資者應清醒認識到,退市制度“新老劃斷”后,恢復上市的公司亦納入更為嚴格、更加市場化的新退市制度的調整范圍,應充分考慮其可能存在的退市風險,對其估值應包含制度調整后的風險抑價因素,不宜跟風炒作。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