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2月31日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作出決定,根據該所上市委員會會議審核意見,同意暫停上市的*ST北生、*ST宏盛有條件恢復上市。上交所負責人稱兩家公司恢復上市審核標準主要有兩條:一是公司暫停上市后第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正,二是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方可同意恢復上市。
上交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上交所關注到了市場對深交所作出同意暫停上市公司*ST中鎢、*ST武鍋B等恢復上市決定的評論,按相關標準,這些公司同樣也符合恢復上市的實質條件,深交所的決定也是嚴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執行的。
此前,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審核工作會議,對*ST北生和*ST宏盛申請恢復上市事宜進行了審核,7名委員一致同意兩家公司恢復上市。
經上市委員會審核, *ST北生自2009年至今各年度均實現了盈利,2012年公司置入杭州郡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0%股權,預計2012-2014年可分別實現凈利潤440萬元、460萬元和530萬元,杭州郡原物業原股東承諾如不能完成上述業績,將以現金補足。
*ST宏盛自2010年至今各年度均實現了盈利,2012年,公司在破產重整過程中置入萊茵達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45%股權,并按照重大資產重組要求已獲得行政許可。萊茵達租賃2011年實現的凈利潤為2,143萬元,預計2012-2013年可分別實現凈利潤2,530萬元和2,679萬元。萊茵達租賃有關方承諾這兩年的業績如果低于2500萬元,其差額將按*ST宏盛持股45%的比例以現金方式補足。
上交所上市委員會經審議后認為,兩家公司均已在規定的年度內實現盈利,通過置入資產具備了必要的持續經營能力,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規定的恢復上市條件。基于前述考慮,參會委員分別對兩家公司投票表決,一致同意兩家公司恢復上市。
兩家公司對未來若干年度的業績都作出了承諾,且重大資產重組均已獲得實質性進展,其中*ST北生和*ST宏盛已分別與德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重組意向協議,并承諾年內推出重大資產重組預案。
參會委員一致認為,兩家公司的業績承諾和推出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并不是恢復上市的必要條件。即使沒有業績承諾和重組方案,兩家公司仍符合恢復上市的實質條件。但委員認為,兩家公司的業績承諾和重大資產重組獲得實質性進展,將為兩家公司的后續經營情況持續改善帶來更有力的保障。
該人士同時表示,“上交所早在2012年6月28日發布的《關于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中對新舊規則適用的銜接安排做了明確規定,即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新規則發布前已暫停上市的公司,其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等事項適用《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的規定。”
上交所提醒說,兩家公司的有條件恢復上市并非萬事大吉,如在后續經營中觸及新的退市標準,仍有退市風險。
(王霄 發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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