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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就江蘇省質檢院“關于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檢測情況補充說明”的聲明
2012年10月28日,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江蘇質檢院”)發布了“關于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檢測情況補充說明”,就檢測日期和檢測地點等事項作了補充說明。對此,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出東方”或“公司”)作聲明如下:
一、公司產品在整個外部檢測檢驗過程中,始終嚴格按要求提供檢測所需的產品和資料,江蘇質檢院獨立開展各項檢測工作并出具報告。作為被檢測方,不存在主觀和客觀故意的弄虛作假,有關本次檢驗報告中的問題,責任不在企業。
二、江蘇質檢院在公司CNAS實驗室現場考察后,作出了將部分產品在連云港檢測的決定,其整個檢測過程均由江蘇質檢院獨立完成,因此,公司對于江蘇質檢院在補充說明中表述的“該批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則中關于對‘第三方’的要求”的說法,堅決不予認同。
三、公司在取得江蘇質檢院出具的報告后,按照國家節能惠民政策的有關規定,進行了申報,通過了有關機構和專家組審核,再次證明該批報告符合有關“第三方”的要求。
四、公司多年來堅持注重研發投入,公司技術中心是“國家級技術中心”,公司實驗室也是國家認可的 “CNAS實驗室”,公司的檢測設備和條件在行業內處于領先水平,部分設備如“人造太陽”、“移動式獨立太陽能系統測試設備”等都是國內唯一,公司產品經得起任何形式的抽檢和復檢。
五、近段時間,日出東方作為一家公眾公司,受到了部分人士的質疑、誤解和非議,由此給企業的聲譽和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由于江蘇質檢院的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我公司將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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