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茗
核心提示:若主板退市制度參照創業板的退市制度,主板一年倒下的公司可能追上過去11年。
21世紀網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下稱“規則”)完善了創業板退市標準體系之后,關于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將在近期對外發布的消息不絕于耳。
受此刺激主板ST板塊應聲下跌。4月20日《規則》發布至今,ST下跌了5.07%,剛好一個跌停板,而期間大盤上漲0.74%。
ST板塊的恐慌并非無風起浪,消息稱主板的退市方案可能會參照創業板退市制度,基本沿用創業板的規定,針對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情形將予以更加嚴格的規定。
據21世紀網統計,目前ST板塊有92只成分股,其中21只2011年的凈資產為負,可能會被暫停上市;85只*ST成分股,有20只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輔,有可能會被終止上市。
據統計,自2001年初實行“第一版”退市標準后,A股退市公司總計40余家,占目前A股掛牌家數的1.8%。而美國納斯達克(微博)每年大約8%的公司退市,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微博)的退市率為6%;英國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約12%。
若參照創業板的退市新規,*ST金城、SST聚友、S*ST恒立、*ST宏盛、*ST遠東、*ST博通、*ST海鳥、*ST朝華、*ST銅城、*ST創智、*ST北生、*ST炎黃、*ST丹化這13家暫停上市的公司有可能難以恢復上市。
而*ST宏盛、*ST中華、*ST科健、*ST石峴、*ST金頂、*ST金城、*ST廣夏、*ST寶碩、*ST興業、*ST金泰、*ST嘉瑞、S*ST恒立、*ST東碳、S*ST聚友、*ST珠峰、*ST朝華、*ST吉藥、*ST北生這20家公司則有可能會被直接終止上市。
換言之,若主板退市制度參照創業板退市制度,主板一年倒下的公司的公司數量可能追上過去11年的水平。
20家ST公司擇日而死?
目前,A股主板主要的退市制度可量化的標準就是“連續三年虧損”退市法則,即連續兩年虧損,加ST特別處理;連續三年虧損,加*ST,再半年不盈利,退回三板,繼續交易。
這一退市標準很容易借助“報表重組”來規避,只要連續兩年虧損后,第三個年度借助其他途經實現微利,就可以繼續在A股生存,如此循環往復,可以做到“死不退市”。
根據證監會在今年兩會期間透露的工作安排,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最遲將在今年6月推出。盡管新制度尚未面世,不過有消息稱主板會直接復制或引入創業板退市標準,這也是慣例。比方,紐約證交所與NASDAQ的退市標準在設計理念與外形上幾乎是完全一致的。
如果參考完善后的《規則》確定的部分退市的量化標準,目前主板則有一部分ST公司將擇日而死。
《規則》新增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所三次公開譴責、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等這些終止上市條件。
不過有不少公司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目前在*ST板塊中,有20家公司在2011年和2010年的凈資產皆為負。
包括*ST宏盛、*ST中華、*ST科健、*ST石峴、*ST金頂、*ST金城、*ST廣夏、*ST寶碩、*ST興業、*ST金泰、*ST嘉瑞、S*ST恒立、*ST東碳、S*ST聚友、*ST珠峰、*ST朝華、*ST吉藥、*ST北生。
其中*ST宏盛2011年凈資產為-18.7億元,2010年凈資產為-17.8億元,*ST中華2011年凈資產為-17.56 億元,2010年凈資產為-16.83億元;而*ST科健已經連續兩年凈資產都為-12億元。
另外從2009年1月1日至今,僅有銀廣夏(現*ST廣夏)和深本實(已暫停上市)在期間受到2次公開譴責,沒有一家公司達到3次公開譴責的新紅線。
不過S*ST生化、*ST國商、ST魯北、*ST東碳、*ST金頂、*ST天目、ST博元、ST國創、*ST大地、*ST金城、*ST海龍都曾在過去三年被公開譴責。
其中*ST金頂除了被上交所公開譴外,還曾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公開譴責,主要是因為2009年7月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第一條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而ST博元也是在2009年7月被上交所公開譴責之后又在2010年4月因為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和未依法履行其他責任,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廣東監管局要求公開致歉。
目前,沒有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這種情況出現。
不過從4月27日的收盤價看,S*ST恒立、S*ST嘉瑞、*ST長油、京東方A、*ST炎黃的收盤價都在2元以下。TCL(微博)和ST梅雁的收盤價也只有2.1元左右。而目前S*ST恒立、S*ST嘉瑞、*ST炎黃處于暫停上市狀態。
“不死鳥”或破金身
《規則》中除了明確了終止上市的情形也明確不支持“借殼”上市的情形。其中主要包括四點。
第一、新增“暫停上市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條件”,要求公司在暫停上市期間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并具有可持續的盈利能力。
第二、對申請恢復上市過程中公司補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確限制,要求公司必須在30個交易日內提供補充材料,期限屆滿后,深交所將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請。
第三、明確因連續3年虧損或追溯調整導致連續3年虧損而暫停上市的公司,應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孰低作為恢復上市的盈利判斷依據,杜絕以非經常收益調節利潤規避退市。
第四,明確因連續3年虧損和因年末凈資產為負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暫停上市后披露的年度報告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才可以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從目前A股暫停上市的上市公司來看,總共有23家,如果按創業板退市的新規,這些公司想要重組保殼生存的機會就越發渺茫。
但如果不通過借殼,其中只有9家公司在2011年扣除非經常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另外13家則凈利潤為負,想要通過調節利潤恢復上市實有難度。這些公司包括*ST金城、SST聚友、S*ST恒立、*ST宏盛、*ST遠東、*ST博通、*ST海鳥、*ST朝華、*ST銅城、*ST創智、*ST北生、*ST炎黃、*ST丹化。(21世紀網 許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