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苗慧實習記者顧夢琳)陳發樹狀告云南紅塔以索要云南白藥股權終落空。昨天,記者從陳發樹代理律師李慶處得知,陳發樹的行政復議請求被以“不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復議范圍”為由駁回。
2009年9月10日,云南紅塔與陳發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前者將其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藥國有股約6581萬股以高達22.08億元的總轉讓價款轉讓給陳發樹。彼時約定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須獲得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此后,這樁買賣石沉大海,云南白藥的股價卻扶搖直上。
陳發樹今年1月將云南紅塔告上法庭,并于4月16日在云南高院開庭。法院并未當庭作出宣判。
“花了1690萬打官司,我們最起碼知道了障礙在哪里了。”昨天,李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3月15日與云南紅塔方面交換證據時,才知曉云南紅塔上級單位云南中煙早在2009年12月2日就已向中國煙草總公司上報了請求批復該股權轉讓的書面請示,而煙草總公司直到2012年1月17日才做出批復稱“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
為此,陳發樹于4月15日向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的上級單位)遞交行政復議申請。而最新的進展是,國家煙草專賣局于4月19日以回函形式給予答復稱“經查,你的請求不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復議范圍”。
對于國家煙草轉賣局的批復,李慶戲稱是“極度負責任”,“直接以信訪的形式一句話回復,沒有原因也沒有解釋”,并稱陳發樹“很快就會有下一步的舉措,但目前還要仔細研究,不方便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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