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吳文坤 發自北京
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索賠案昨日(12月6日)又有新動向。
4名起訴黃光裕一方的股民的代理律師張遠忠昨日對《每日經濟新聞》透露,本定于12月15日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的該案,由于黃光裕方面突然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而再次推遲。張遠忠認為,黃光裕方面此舉或因中國證監會新任主席郭樹清對內幕交易“零容忍”言論所致。
股民代理律師:掌握充足證據
此前張遠忠在其個人網站上透露,4名股民起訴黃光裕、杜鵑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將在12月15日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此外,他還透露,法院在發開庭傳票的同時,還發了《限期舉證通知書》等材料。
該案件被稱為我國 “內幕交易民事訴訟第一案”,此次是本案的第二輪訴訟。
此前,9月6日該案首次開庭(《每日經濟新聞》曾作報道)。原告方股民李巖稱由于黃光裕夫婦的內幕交易行為,造成其在2007年6月進行了不恰當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傭金和印花稅損失共計240余元,同時申請增加其另兩次交易的損失共計幾十萬元。其后,審判長宣布休庭,稱合議庭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合議。
9月16日,原告方突然撤訴,張遠忠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是基于訴訟策略的需要。他同時也已經進行了第二輪訴訟的準備。9月20日,第二批4名股民索賠的起訴材料被送達法院。這一次,李巖的索賠金額達89萬余元,其他3名股民索賠內容與李巖基本相同。
“新的訴訟請求將不再簡單按照實際損失值來計算,而是以可得利益損失來計算,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和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印花稅、利息之和。”張遠忠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4名股民的索賠總額達700余萬元。
他同時還透露,相關的證據準備齊全,只待開庭,且手中已掌握非常充足的證據,“完全有把握能讓法院支持我們的觀點。”
黃光裕再提管轄權異議
讓張遠忠感到意外的是,臨近開庭,黃光裕方面突然提出了管轄異議,稱本案不屬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這使得本案的審理進一步推遲。
據張遠忠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這已經是黃光裕方面第二次提出管轄權異議。“在第一輪訴訟前,黃光裕方面提出過,但后來又撤回了。”
究其原因,張遠忠表示,他當時了解的情況是,黃光裕方面想盡快把案子審完,“不拖時間了”。而此次重新提出此項異議,被張遠忠認為是黃光裕方面拖延時間,以避開中國證監會最近“嚴查”內幕交易的“風頭”。
不久之前,證監會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截至11月底,證監會共立案調查案件82起,其中內幕交易39起;啟動非正式調查105起,其中內幕交易63起;年內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16起,其中內幕交易12起。
而據有關媒體報道,12月1日,中國證監會新任主席郭樹清在某公開場合表示,“小偷從菜市場偷一棵白菜”與“有人把手伸進成千上萬股民的錢包(內幕交易)”實質是一樣的。他還強調“當前市場監管工作的一項重點仍然是防控和打擊內幕交易。中國證監會對內幕交易和證券期貨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嚴懲操縱市場、欺詐上市、利益輸送、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日,證監會對包括主板、創業板和并購重組委還開出了首例罰單。由于在借用他人賬戶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況下,沒有按規定提出回避申請,證監會對第三屆并購重組委委員、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建敏實行解聘。
長期專注于資本市場糾紛解決的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會生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由于此前已經提起過管轄權異議并撤回,黃光裕方面此次被法院裁定許可的可能性較小。對于是否受到證監會“嚴打”的影響,謝會生表示不好判斷,他認為,可能是因為黃光裕方面尚未做好訴訟準備,通過提出管轄權異議爭取時間,或者是基于其他訴訟策略考慮。
“按照程序,法院將對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進行審理,但具體需要多長時間就不好說了。”張遠忠表示,希望法院在此項審理上速度能快一些。
數天前,針對第二輪訴訟,黃光裕一方的代理律師曾對媒體稱案件走向、結果等均無法預料。《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就上述情況試圖采訪黃家相關人士,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盡管該案廣受社會關注,但業內人士表示對該案的最終走勢難以判斷。
謝會生表示,具體適用虛假陳述司法解釋時,內幕交易民事案件的管轄、內幕交易行為引發民事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民事賠償大小的確定等等,目前都還存有爭議。據了解,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制定內幕交易民事賠償司法解釋,一旦出臺,將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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