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婧妤 周翀 ○編輯 艾家靜
因涉案人員身份特殊,“中山公用案”自案發以來一直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日前,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披露了該案的調查細節。盡管涉案人采取了用無機主信息手機交易、從形式上淡化利益裙帶關系等一系列反調查措施,但仍在辦案人員細致的調查下露出馬腳并最終獲刑。
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發布關于換股吸收合并中山公用事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定向增發收購鄉鎮供水資產的預案公告,并于當日停牌。停牌前,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山市部分具有明顯關聯特征的機構和個人賬戶大量買入,涉嫌內幕交易。2008年7月,證監會決定對上述情況立案稽查。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由于涉及原中山市市長李啟紅,案件較為敏感,調查組在中山市調查期間處處謹慎,時刻保持高度緊張狀態。
“本案相關調查對象的證券投資經驗豐富,預先采取了反調查措施,增加了調查難度!痹撠撠熑吮硎,調查對象用盡各種方法,從形式上淡化利益裙帶關系、隱匿調查線索,如調查對象提供了相關遺囑公證書,割裂其與涉案資金間關聯;涉案人員使用無機主信息的神州行手機號碼進行交易,致使無法鎖定實際下單人。
在非正式調查階段,調查組需要與調查對象人員進行談話。可是,調查對象之間均存在親屬、朋友、同學等密切關系,串供可能性極大,并且有關調查對象從事證券業務多年、相關經驗豐富,且有證據顯示其已預先采取反調查措施。在厘清極為復雜的人員及資金關系后,調查組進行了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設計談話,使調查對象無法自圓其說,為案件調查工作最終順利完成打下堅固基礎。
此外,調查組還對資金及人員關聯關系及交易資料進行了深入調取,通過調取涉案賬戶的交易資金劃轉憑證等資料,理順了繁雜的人員與資金關聯關系;通過對賬戶交易資料進行深入、細致的調取分析,發現了核心證據。
“中山公用”案進入司法程序后,檢察機關對該案涉案人員的指控顯示,調查組的調查事項完備、調查取證扎實、移送事項準確,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證據保障。
經查,原中山市市長李啟紅、原中山公用總經理鄭旭齡、原公用集團企管部經理周中星具有重大內幕交易嫌疑,因案情重大且涉及地方政府主要領導。證監會經批準后,依法將上述人員涉嫌內幕交易犯罪問題分別移送監察部、公安部調查。
2011年4月,李啟紅等涉嫌內幕交易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察機關的指控顯示,證監會移送事項準確、調取證據扎實,法院最終認定李啟紅、鄭旭齡等人內幕交易罪名成立,原中山市市長李啟紅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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