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神秘開庭把媒體拒之門外的云南綠大地欺詐發行案又迎來了蹊蹺的判決。*ST大地2日晚間悄然公告稱,公司收到了一審判決書,五名被告人全部免受牢獄之苦,公司僅被罰款400萬元。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就此強調指出,如此宣判過程與判決結果令公眾大跌眼鏡,這無異于為資本市場上的造假犯罪行為保駕護航。
經過證監會和公安部門的調查,綠大地欺詐發行案于今年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涉及眾多投資者利益的造假案件卻將媒體等拒之門外。
神秘開庭之后,接著是蹊蹺的宣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說,像綠大地這樣的重大案件更應該在法院宣判。而綠大地案件宣判時,法院并沒有召集相關人等到法庭宣判。
各方調查顯示,2004年至2007年6月期間,綠大地通過偽造銀行票證、采取陰陽合同等方式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共計虛增營業收入2.96億元。
綠大地欺詐發行手段惡劣,影響極壞,民憤極大。但判決卻輕得讓人匪夷所思:原董事長和財務總監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外聘財務顧問龐明星和公司員工趙海麗獲刑兩年,緩刑三年;公司員工趙海艷獲刑一年,緩刑兩年。
“這意味著接到判決書的那一刻起,五位被告人都可以釋放回家了,幾乎相當于沒有判刑。”張遠忠說。唯一的實質性懲罰是對綠大地公司的罰款,不過且不說這400萬元罰款相對于3億元的募資額是如何微不足道,而且公司的罰款實際上來自股東,這等于讓股民為欺詐發行罪買單。
“對造假情節如此嚴重的案件,法院就這樣從輕發落了,且其中漏洞百出,極大挑戰了法律底線。這無異于縱容資本市場上的犯罪行為,鼓勵鋌而走險、繼續造假的行為。”張遠忠說。
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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