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 記者 李圣鵬 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茂業某女性高管曾在2007年持續利用成商集團(600828.SH)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茂業為成商集團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大名鼎鼎的黃茂如,和黃光裕同為潮汕人。
深圳監管局在報告中表示,2007年10月29日至12月19日,某ST股票股價累計上漲67.42%,同期上證指數累計下跌14.02%,與大盤走勢明顯背離。11月5日至12月20日,該上市公司發布了4次風險提示公告和3次股價異常波動公告,均稱沒有應披露事項, 但12月26日,該上市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權公告, 預計從中獲得轉讓收益2000萬元。
據報告稱,經過交易所的分析,在10月29日至12月19日期間,該ST股票交易較為集中,買入居前的賬戶與該股最大股東位置相近。
證監會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有個別賬戶與該上市公司大股東的一名高管人員存在一定的關聯, 并體現出內幕交易行為的一些典型特征:第一,內幕行為人設置多重防火墻規避風險,其中一人為該上市公司股東的高管,她不是直接使用本人的同名賬戶交易股票, 而是利用哥哥和嫂子的賬戶及其代理的賬戶交易該ST股票,其中一個賬戶長期持續交易該ST股票,且每次的買入賣出前后均與該上市公司發布重要公告的時點基本吻合, 說明其具有通過內幕交易行為獲利的主觀故意,并已多次實施;第二,內幕信息的傳遞過程取證困難,內幕信息的傳遞過程往往私下進行,由于利用內幕信息交易時點要求上相對寬松, 特別是對于上市公司股東高管這樣的核心人員而言,其很早就掌握了相關內幕信息,并可以知悉內幕事項的具體發展過程,容易把握入市時點,有充分的時間傳遞內幕信息, 可以通過和家人吃飯和電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示,不一定通過某種有形媒介進行傳遞,同時,即便是通過有形媒介進行也存在取證的技術障礙;第三,從賬戶交易特征中可見,該賬戶主要交易某類股票,并且在內幕信息敏感期集中全部資金,并轉入大額資金買入有關股票,具有明顯的信息推動性決策的特征。
深圳監管局認為,本案中涉案賬戶進行內幕交易的特征很明顯,但限于目前取證手段有限導致內幕傳遞過程證據的缺失, 在認定時也有一定的困難。
盡管囿于現行法律滯后和認定標準相對嚴格等問題, 無法對此認定或處罰,但深圳監管局認為,證券市場運行的基礎就是自由與公平買賣的交易機制, 這種交易秩序是監管部門須予維護的重點, 而內幕交易行為就是通過侵害證券市場的公平性而可能導致一般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賴,特別是公司高管的內幕交易行為將直接導致投資者對該公司降低信任。高管個人的不當獲利或避損最終帶來公司本身、其他股東的損失,帶來對市場誠信基礎的侵害。
查看滬深兩地上市公司往日公告和行情數據后不難發現,深圳監管局文中某ST股票的情況與成商集團完全一致。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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