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道
微博改變中國。但是,法院對卷入內幕交易的基金公司處以巨額罰款以及對泄露內幕信息的一家上市公司投資關系部經理判處有期徒刑的消息,是由提起公訴的檢察院通過微博來發布,還是讓人匪夷所思。既然是公開判決,權威發布的應該是法院,而且應該指名道姓,公布被判刑者真實姓名、上市公司和被處罰的基金公司名稱。
2011年8月26日上午10時10分,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新浪官方微博發布一則消息:“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訴的顧某泄露內幕信息案宣判,被告人顧某因泄露內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獲利近1500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此案為南山區首例泄露內幕信息案件。”
南山區檢察院官方微薄稱:顧某系深圳市某上市公司投資關系部經理。獲悉公司正在與某國外煙草公司洽談合作,可能給公司帶來巨額利潤,多次在不同場合將該內幕信息泄露給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兩家基金公司在獲悉該內幕信息后,大量買入賣出顧某所在公司股票,從中非法獲利近1500萬元。
媒體通過一系列排查比對,認定是勁嘉股份(002191)烏龍案的秋后算賬。深圳市從事煙標生產的上市公司是勁嘉股份。該公司2009年9月發布正在接觸洽談為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提供煙標印刷合作事宜的公告。后來證明這是 “烏龍事件”,將對外合作方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當做美國英美煙草公司。后者是全球最大的煙草公司,而“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只是美國一家中小型煙草批發商。深交所為此還對勁嘉股份副董事長莊德智和常務副總經理沈海祥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即使是“烏龍事件”,勁嘉股份前后還是為此瘋狂了一場。復權價從消息泄露前的25.39元漲至最高的42.35元,漲幅高達66.80%。在這期間多家基金公司的多只基金買入勁嘉股份多達2000多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