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六年造假的ST邁亞終于要嘗到被股民索賠的滋味了。記者昨日獲悉,知名證券維權人士、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已率先發出征集令,即日起在全國公開征集受損股民委托,就ST邁亞連續6年的虛假陳述行為索賠。
湖北邁亞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邁亞或湖北邁亞,股票代碼000971)早在2007年4月21日就披露,該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武漢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書》,因其涉嫌違反《證券法》及相關法規,正接受立案調查。ST邁亞隨后未再公告后續情況,但據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顯示,2010年2月11日,中國證監會對湖北邁亞葉金堂等14名責任人員作出[2010]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湖北邁亞在2000年至2005年連續六年里,其年報中存在少披露巨額貸款余額情況,并未按規定披露多次關聯交易,甚至隱瞞與相關公司的關聯關系情況。
劉國華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投資者有權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對虛假陳述行為實施者即ST邁亞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追回自己因此導致的損失。只要在2001年3月13日至2007年4月21日之間買入ST邁亞股票,并在2007年4月21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經專業律師計算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投資者,皆符合起訴條件。
劉國華還提醒投資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因此,ST邁亞股民欲訴訟索賠須在2012年2月11日前委托律師向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目前,訴訟時效僅剩6個月。即日起,投資者可與劉國華律師聯系,咨詢電話為:020-22055603、18928745076。
陳春林